“師兄,是愛樂云音樂發過來的合同嗎?”
蕭雨桐走過來說道。
林寶點點頭。
蕭雨桐明白他的想法,繼續說道:“師兄你要是對于合同不是太放心的話,我可以找蓉姨幫你看看,她是專業的。”
“蓉姨?”
林寶有些疑惑。
“蓉姨是遠程娛樂的資深經紀人,也是她一首發掘出來的炸炸陸遠。因為平時要和粉絲團聯系,所以我們的關系還不錯。”
蕭雨桐說道,“師兄你放心,交給她幫你把關,肯定不會有問題的。”
“好,那就麻煩你了。”
林寶說道。
專業的事情,還是要找專業的人士才放心。
“另外,昨天,企鵝音樂的人過來找我談《泡沫》的一些宣傳合作的合同了。”
蕭雨桐又說道,“我看你在準備那首歌,就沒有找你。”
“什么宣傳合同?”
林寶疑惑。
“都是一些除了平臺以外的其他商業授權合同,我都打印出來了。”
蕭雨桐說著,從自己的包包里面掏出了一摞的合同紙,然后準備給一項一項地展示。
看著那一摞的合同,林寶就有些頭疼,忙是說道:“不用了,反正歌也是你唱的,你也有一定的版權,就一起幫我搞了吧。”
“這些授權合同里面,有一些是涉及到詞曲的授權的……這樣吧,我都轉給蓉姨,讓她幫忙看一下。”
“行,只要人家不覺得麻煩就可以。”
林寶點點頭,考慮著,自己要不也雇個經紀人什么的。
自己雖然完全不在乎這個,也不想在這上面浪費時間。但是既然是自己創作出來的作品,一些授權合同之類的,還是需要謹慎操作。否則,最后只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位置的麻煩,反而更加影響自己的生活和時間。
實際上,這一段的時間,就不斷地有陌生的號碼給自己打電話和發短信,基本上都是一些商業合作上的事情。
林寶自己也分辨不出真假好壞,統一都回復了讓他們去微博上聯系,蕭雨桐處理。
不過,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蕭雨桐來說,這都不是長久的辦法。
就這一會空,手機鈴聲又響了,又是一個陌生的號碼。
林寶嘆了口氣,接通了,又是一個商業合作的,內容和之前譚勁松和自己說的差不多,是想要和自己談那首《Themass》的獨家版權。
他也基本上就是機械地應付著:“不好意思,合作的事情,請聯系我的微博后臺,會有專人和您談的……好的,不好意思,再見!”
“對了雨桐,之前你說的工作室的事情,怎么樣了?”
有些不耐地掛了電話,林寶直接問道。
“準備工作已經差不多了,人都招了不少,現在就等你去工商局注冊了。”
蕭雨桐笑著說道。
“行,那之后了我們去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