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就《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
意味著P2P網貸行業首部業務規范政策于正式面世。
《暫行辦法》由銀監會、公安部、工信部、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委聯合發布,監管要求仍延續了征求意見稿所提出的信息中介、小額分散、負面清單制等核心內容。
張益達收到這一消息后,第一時間趕回了國內。
他旗下共有兩家P2P公司,益民網金和瑞民理財,都需要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在一間會議室里,張益達召集齊了兩家公司的人開會。
“你們怎么看《暫行辦法》?”
面對張益達的提問,樊紅陽和方雨涵對視了一眼,最終樊紅陽先開口道:
“我注意到負面清單中添加了一條,明確禁止P2P進行債權轉讓,即P2P不得從事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此外,禁止關聯交易被取消,變成禁止自融和變相自融;線下門店也是禁止,禁止線下宣傳,推介融資。
注意,這里的“線下門店”指的是資金端門店,指不準在線下進行P2P理財宣傳。”
張益達點頭,嘆道:“對益民網金有哪些具體影響?”
樊紅陽馬著一張臉,說:“線下資金門店我們倒是沒有,對我們什么影響都沒有。
但是禁止P2P發行ABS債權對我們影響那可就大了,本來我們都準備好發行第一單ABS債權了。
這下好了,前期做的準備工作全都白做了。
虧點手續費、審計費都是小事,最大的問題是便宜的資金渠道切斷了。
另外,信托資金也不能對接了。
蓉城銀行那邊也打了電話過來,表示資金合作得緩一緩了。”
“實在不行的話,單獨組建一家公司作為銀行融資主體。”
樊紅陽猛搖頭,“沒用的,我們主營業務是P2P,又頂著P2P第一股的名頭。
任何小動作,都會被媒體記者,乃至同行,拿到放大鏡底下觀察。”
張益達聽后不禁苦笑,互金第一股的名頭是搶到了,的確加強了品牌號召力。
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也算是遭受了反噬吧!
“如果沒有發行ABS債權,以及對接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的資金。
會給我們造成兩個問題,第一放款資金不足,第二資金成本高昂。”
張益達長呼了一口氣,問道:“資金缺口是多少?還有目前資金成本是多少?”
樊紅陽回道:“目前我們公司待收余額是412億元,全年放款量在600億以上。有將近200億的信貸資金缺口。
資金成本的話,不包含網絡投放廣告,只計算平臺發放的利息,以及各種加息券、紅包的話,平均資金成本在10%-10.5%之間。
算上網絡投放廣告,資金成本在12%以上。”
“12%啊,還要加上員工薪資,各項研發費用,以及壞賬計提。
利率起碼得定在20%以上了吧?”
樊紅陽點了點頭,又說:“實際上20%的利息也算不上高,很多同行利率早達到了百分之四五十,甚至超過百分之一百。
這不包括放網絡借條的那批人,我指的是有些規模的同行,月放款量上億的這種機構。”
張益達擺手道:“我們不能跟他們比,他們純粹是撈一筆就跑,根本不會考慮品牌。
我們是要做成百年老店的,別的不說,起碼得超過“號稱存活102年,貫穿3個世紀”的阿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