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鬧的咖啡廳里,滿是血腥的味道。
徐秋凡默默地放下喝到一半的咖啡,眼角有些抽搐。
程海的行事風格,還是太暴戾了些。
果然不該放任他學習死靈巫術。
藝術家的笑容早已消失,聲音顫抖。
“你作弊了……”
“怎么?你不是說可以隨意檢查嗎?我這不還沒解剖嗎?”
程海向藝術家展示了創口,其中一只手的斷面上,血肉正在微微地蠕動著,那是食尸鬼特有的自愈能力。
藝術家畢竟擅長的是偽裝而非科學,想要把人類改造成這樣,難度還是太大了些。
“混蛋!我是讓你觀察,而不是破壞我的作品啊!”
如同昨日的冒牌貨一樣,藝術家被程海的舉動氣得雙眼發黑。
“好嘛好嘛,別生氣,剛才你也沒跟我說清楚是不是。”
破天荒的,程海竟勸起了藝術家來,“要不我們這局不算,換成我出題,我們再賽一場?”
“你?”
藝術家抬起頭來,面色稍有緩和。
“對。”
程海笑著說道:“聽說你擅長偽裝和隱匿,我讓你先跑二十分鐘,找個地方躲起來。然后我去找你,限時十分鐘。一共三輪,只要你有一次沒被我找到就算你贏,如何?”
“讓我先跑二十分鐘?”
藝術家瞪大了眼,仿佛聽到了荒謬無比的笑話。
這個小子是在輕視他嗎?
“嫌短?要不三十分鐘也行。”程海繼續道。
“十分鐘就夠了!”藝術家氣道。
“別說我欺負你,我們一人退一步,十五分鐘。”
程海平舉雙手,看起來和潑婦買菜一樣。
藝術家還想說什么,卻見程海看了眼手機,像趕孩子一般催促道:“開始計時,跑跑跑,快跑!”
藝術家快窒息了,身體卻不由自主地跑了起來。
斗嘴斗不過,那就在賭約里贏下來。
他曾在惡魔的眼皮底下傳過教義,在幾百圣教騎士團的圍剿下逃出生天。區區一個初出茅廬的巫師,竟妄言能三次將他抓住,簡直是異想天開。
他一定要程海瞧瞧什么叫逃跑的藝術!
不動聲色地觀察著后方,確認沒有人在跟蹤之后,藝術家在和一個路人擦肩而過時,身影忽然消失。
再出現時,他已經換了一副面孔,身上的大衣也變成了一套淡藍色的運動外套。
如果不是上帝視角,恐怕也沒人能夠把他給認出來。
但這還不算完,他走進了一家服飾商店,變魔術一般順走了許多東西,隨后找了一個單獨的房間。
嘩啦。
細碎的聲響渾然散落,木質的桌面上,香水、口紅、畫眉筆,應有盡有。
藝術家飛快地換好了衣服,坐在一面鏡子前鼓搗起來。
片刻后,藝術家重新站起,變成了一個身姿婀娜,外嬌里媚的時髦女子。舉手投足間,都透著一股嫵媚之意。
“呵~”
藝術家嘴角一揚,劃出了一個美麗的弧度。
此時就算是程海站在她的面前,恐怕怎么也沒法將他和原來那個老店長相提并論吧!
什么叫做藝術?
這TM的就叫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