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短短幾秒鐘的功夫,野雞們早已飛入林中,不見蹤影。
看著一地雞毛,王奎走到雙殺的兩只野雞尸體旁邊,撿起來,紅臉黑頭,鮮血順著身上棕色的羽毛,滴答滴答,向下滴落,上面肉眼可見,布滿了各種血窟窿,應該都是鉛彈沙擊打留下的。
因為他攜帶了一把栓動步槍,中遠距離威力足夠,所以就不需要再帶獨頭彈了,使用鹿彈的霰彈槍,才是三四十米真正的王者!
并且打野雞也不是為了皮毛,窟窿多點也無所謂。
“嗚!”
這時,身后傳來了大腚的叫聲,扭頭一看,這家伙也將之前用韋瑟比步槍打死的兩只野雞一同叼了過來。
對比之下,觀眾們才深刻感受到兩種槍械的恐怖。
被霰彈槍打死的尸體,就像被狼牙棒砸過一樣,留下渾身糜爛的傷口。
可被栓動步槍打死的尸體,只有一個血窟窿,不過這個血窟窿的大小,卻等于前者所有傷口的總和,往小了說,都有一個大拇指頭粗細,而老奎打死的第二只野雞,不知道是運氣好,還是槍法如神,腦袋都沒了,直接被步槍子彈爆掉了!
“四只應該夠一天的量了,走,先回營地!”
冬季是蒙古野雞最肥的時候,但仍舊比不上家養飼料喂出來的肥雞,一只能上三斤多,就已經是頂天了,王奎將血控掉后,裝進了馱包內,一路回到營地。
四只野雞,三公一母,他給大腚留了兩只,自己留了兩只,別看他一直騎著馬,不怎么耗費體力,但也正因如此,不怎么活動的他,需要時刻燃燒脂肪供能,來抵抗寒冷,這個過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脂肪能量。
這也是北歐、俄羅斯人為什么普遍肥胖的原因,不是他們喜歡胖,而是需要高熱量、高糖食物,來抵御寒冷,這是環境因素下,人類刻在骨子里的基因習慣。
王奎拿出獵刀,開始處理尸體,幾刀下去,羽毛便連皮被剝了下來,這野雞表面看著還挺大,可當把毛去了后,就跟小雞仔一樣,難怪老奎殺了四只才說夠吃。
雖然皮被剝下來。
但上面一層黃黃的脂肪,卻被他刮了下來。
在寒冷天氣下,脂肪被凍得有些凝固,像冰淇淋,又像黃油,“這東西得留著,關鍵時刻含一口,能迅速給人體提供大量熱量,雖然惡心,但能救命!”
他將脂肪用洗干凈的葉片包好,揣入沖鋒褲的口袋內。
四只野雞很快就被處理好,扔了一只生的給大腚啃,剩下一只放入馱包,自己的那兩只則放在火上烤。
大腚估計也是餓壞了。
一口下去,就咬斷了野雞的脖子,將雞頭放在嘴里,當作泡泡糖一樣,反復咔擦咔擦地咀嚼,平常人類難啃的骨頭,在它混血狼的牙齒和越發強大的咬合力下,很快就被碾碎,最后“噗”,一口吐出來個沒用的雞喙。
王奎盯著火堆上本來就小的野雞,放了血、去了毛和內臟,再被火烤干巴兒的,就更小了。
不過,這味道確實誘人。
二十分鐘過去,兩只野雞都被烤得焦酥油亮。
眼看著火候差不多了,他這才拿起一只,掘下一只雞腿,看著里面白花花,熱氣騰騰的雞腿肉,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嗚……”
雖然剛烤完的野雞還很燙,但在這么冷的溫度下,嘴里被又燙又大的物體塞滿,別提有多爽了,尤其是牙齒咬下去,大量油脂順著齒縫,流入舌間,最后灌入喉嚨,飄香四溢,令他早就忽略掉了那股土腥味兒。
“啪唧,啪唧……”
吃完一整只雞,王奎還嗦了嗦手指上的油星,似乎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
【早餐吃雞,真豪爽!】
【666,這吃得也太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