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自然是難以毀滅。
除非有有能耐把神祇生命烙印從規則之弦上剝離出來,否則神祇就不死不滅——而除了掌握同樣規則的神祇,就算是其他同樣是神祇境界的強者,也不可能操作自己不理解的規則。
至于第二優勢則是通過規則之弦,神祇能夠感知到極遠處和極細微的變化,比起半神來是一種質變而不是量變。
比方說卓爾特可以感知到三百光年以外的情況,而高寒作為半步神祇,感知距離連卓爾特的十萬分之一都沒有。
建立在以上兩條基礎上,神祇可以用付出極大代價為前提,在短時間內,達到祂們感知距離的極限。
也就是說,卓爾特以神祇真身崩壞的代價,一瞬間到達三百光年之外。
所以此刻,卓爾特就是想動用這種最后手段脫身走人——然而意外發生了,就連這種萬無一失,可以在神祇面前脫身的手段,居然也能被對方鎮壓下來!
高寒鎮壓星系,導致整個星系的規則之弦漸漸減少波動。
到了最后,卓爾特附著的那一段規則之弦就非常顯眼了——人家都停下來了,就祂還在不停的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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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和神祇最大的區別,就是高寒還不是神祇。
這并不是一句廢話。
因為這個區別,高寒和神祇之間便有了思維方式上的決定性差別。
高寒仗之認知宇宙的方式,主要來自于長光界的求道文明,長光界求道者通過符文來描述宇宙演化大千,符文就是他們對宇宙規則的認知。
所以高寒將符文體系翻譯過來,最終演化為道毒真符,用來描述宇宙。
和神祇窮究少數規則不同,高寒的視角全面,雖然深度不夠,但廣度遠遠超過卓爾特。
這不是說卓爾特走錯路了,而是高寒前面沒有引路人,不全面發展,就根本找不到自己的突破口在哪里。
而卓爾特有師父師叔教誨指導,雖然說在規則層面上難以直接指導,但到了祂們那個境界,造化些特殊場景,幫卓爾特觸景生情還是不難。
所以卓爾特可以直接突破神祇。
等掌握一條規則之后,通過規則與規則之間的聯系,拓展神權卻也不難——祂和高寒的區別,不過是一個先博后精,一個是先精后博。
要不是這幾十萬年來,卓爾特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巡視星河、奔波勞碌,也不會只掌握一條光影規則。
“但除非你能毀滅規則,否則無法殺死我。”卓爾特雖然化身為規則之弦的波動,但依然嘴硬。
他吃了一擊破天真雷固然神軀崩壞,但高寒也沒好到哪里去,剩下的力量也不到萬分之一。
高寒為了一擊取勝,讓自己千丈神軀與卓爾特同時陷入破天真雷轟擊范圍。
要不是他提前將藏著洞天之寶和妻子張玉鷗的左手食指發射出去,此刻高寒也差不多該完蛋了。
飛射出去的半截食指一陣蠕動,重新轉化出高寒的身形,不過這個高寒只有兩米多高,和前面的千丈神軀不可同日而語。
“我殺不了你,但我可以用‘天蛇食尾’把你封印起來,移入這顆星球的生命之海。”高寒悠然說道:“若是你強行掙脫封印,就會引動‘混沌重開’毀滅生命之海,我記得你說過:毀滅生命星球者,無論人神,皆殺——是不是?”
卓爾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