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齊玉拍著腦袋,“說實話,跟你談合同,我是真的狠不下心來,這樣吧,百分之十四,十年授權,直接換合同,也就是說之前的六十萬本也在百分之十四的范圍內,怎么樣,你要是再不同意,我可是沒轍了。”
莊語笑道,“成交,回頭你把合同給我就行了。”
齊玉卻擺了擺手,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合同來,“合同我已經準備好了,現在就可以簽了。”
莊語一愣,伸頭朝齊玉的公文包看了看,那里明顯還有其他合同。
“齊大哥啊齊大哥,你這是給我玩套路。”
齊玉笑著說道,“玩什么套路,就是多準備幾份合同而已,告訴你,你手里這份,已經是條件最高的合同了,再高的我可沒有了。”
莊語撇了撇嘴,“誰知道呢,不過我也認了,等我合同簽了,記得把之前的錢給我補上。”
齊玉笑瞇瞇地說,“這是自然,你放心好了,我回到出版社就跟財務說。”
等到莊語簽完合同,齊玉收過合同,輕松地說道,“好了,正事談完,我們說點輕松的,你的書最近銷量不錯,而且我覺得還有潛力可以挖,不過之前那三年的授權讓我有點束手束腳,現在有了這份合同,以后的宣傳我也能放得開了。”
莊語調侃道,“看來之前你是出工沒出力。”
齊玉也沒否認,“能看到多大的回報就會付出多少汗水,這沒什么好隱瞞的,我們出版社根基淺,渠道少,財務上雖然較其他小出版社顧慮少一點,但是也不是非常健康,所以在宣傳和渠道開發上投入的精力就被動限制住了。不過你這本書讓我看到了很多可能性,或許能夠讓這本書成為我們出版社的一個招牌。可惜你不愿意出面,不然可以給你包裝一下,你賣相很好,再給你冠上天才少年作家之類的頭銜,絕對能夠引起很多小姑娘的追隨。”
莊語被逗笑了,“你這不是讓我當作家,是讓我當明星呢。”
“明星有什么不好?”齊玉說道,“酒香也怕巷子深,不管怎么樣,只不過是一種營銷手段而已。”
齊玉說的沒有錯,營銷跟包裝確實很重要,作家拋頭露面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不過莊語不太感興趣,他不是不喜歡出風頭,只不過是他深知明星的代價并不少,享受眾人目光的同時,自己的**也會隨時暴露在外界。
“當明星是不可能的了,不過以后要是找到合適機會,我露個面幫忙宣傳倒不是不行。”莊語說道。
齊玉點了點頭,“也只能如此了,不過我倒希望你可以過段時間再出個《三重門》續集,這樣能夠保持知名度的同時,新書的成績也絕對不會差。”
莊語搖了搖頭,這種啃老本的事情他不太想干,一本書除非有出續集的必要,或者本來就是殘本,不然的話出續集除了破壞第一本的故事以外,并不會有其他作用。
不過齊玉從商業角度考慮也沒有錯,只能說兩人考慮的方向不一樣。再者說了,就算莊語想出,他也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