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筷子上粘的一粒米舔下來,洪大守放下碗筷。心里好笑,自己一個落魄兩班,擱這想什么富國強兵的東西呢。也太搞笑了,這種事根本輪不到自己考慮的。
還是想想怎么用手里的二百兩利益最大化,身上那二十幾兩都給了洪氏,讓她扯兩身夏季衣服的麻布葛布,其他米麥之類的東西家里到還有,暫時不用添置。
二百兩買人參的話本錢太小,頂多買上二斤。不過一來一回,二百也能變成一千。屬于可以考慮的東西,但明明可以帶三五百斤,卻只帶兩斤東西,總覺得哪里不對付。
金斗吉出了這個錢,能私帶的貨物洪大守跟他大約要來一個四六開,洪大守六他四。這樣算來,籌辦二百五十斤左右大約就成。
感覺再去借一次救荒米也可以,一次性借他個八百一千兩,就算百分之八十的利息也沒問題,走一趟燕京怎么都是賺的。
但救荒米的本錢都是金進士的,如果要去借,肯定會被他要挾,甚至刮走很大一部分的份額。這就很令人難受了,反正洪大守是一百個不樂意。
金進士覬覦洪大守家一百結水澆田這事兒洪大守可記得清清楚楚,咬了他的鉤,不把你吃干抹盡是不會撒手的。
如果想再弄來幾百兩的本錢,現在出去偷搶騙是絕對不可能的。借金進士的也絕對不行,那只能向更有錢的人去借了。
黃海道最有錢的人是誰啊?肯定是灣商大房洪得柱啊!
不找他借找誰借,何況人家開門借貸,利息都是講明的,該多少就是多少。絕對不會有什么九出十三歸的砍頭息。
說干就干唄,和一頭霧水的洪氏辭了行,家里的田契都不帶,光飄飄的只帶了一身換洗衣服以及散碎幾個零錢就準備出門空手套白狼去了。
既然有靠嘴掙(騙)錢的辦法,干嘛要用別的?
洪大守先去了鐵山城,把自己的戶牌取了。衙門里的鐵山郡守大人從來是不見蹤影的,永遠在館舍里,和一堆妓生以及女樂廝混。反正他清清白白做官,什么事情都不聞不問,一年兩三萬肯定凈到手。
想來做官這個生意回報率確實挺高,不過風險也挺大,剛砍了腦袋的平山郡守背了一口大鍋,死的也算是不明不白。
衙門里的中人書吏和衙前不少,但感覺更像是金進士家的后院。按照記憶,這里邊一多半都是金進士安排進來的人。
甚至發生了不太重大的刑獄案件,都可以直接在金進士家的院門口判,不必要進這個衙門。
金斗吉沒見著人影,不知道是往哪個村里去繼續禍害了。這事兒洪大守管不著,也沒法兒管。倒是衙門里的各位已經傳遍了洪大守投靠了閔廷爀,做了權門前的走狗。
但所有人流露出來的都是羨慕以及嫉妒,他們給金進士也是做狗,哪有給一位正三品堂上官做狗來的光鮮。
當晚就住在鐵山,第二天趕了個大早就往義州去,畢竟要走七十里路,不早點去,晚上還不一定能趕到義州。
外面民情也不太好,總不敢孤身在野外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