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周神父一案塵埃落定,原本以為起碼要被申飭幾句的閔廷爀高興的骨頭都輕了三兩。
滿清不僅認為周文謨該殺,還認為李朝殺的好,以后抓到傳洋教的,可以隨便殺。哪怕沒蓄發的也可以,只要離開關內,這人就不算人了,可以自便。
“一場大禍消弭于無形,你居功甚偉啊!”
“不敢居功,全是大監籌謀規劃得當。”
“哈哈哈哈,不過是為國分憂,哪里談得上那么許多呀。”
閔廷爀得到了嘉慶的圣諭,一顆懸著的心徹底放了下來。開始盤算著脫手自己手中的近五千斤李朝土產貨物,好大發一筆橫財。
這時代大宗的貨物交易實際上也需要由牙行做中介,由官府發給牌照的牙人中間牽線,居中奔走,最后雙方交易達成,牙人抽取傭金。
但這個模式主要是應對國人與國人之間的交易,李朝使節團附屬商團的交易則又有不同。一般的牙人是沒有資格進入這種事涉外國的交易活動,他所采取的另一種模式。
明代是官方直接定價收購,其價格按來貨多少而波動。但到了清代,官方的收購行為就大大降低了,而是另外設立保商承辦。
這些外國的商人,攜帶貨物來華,由一名身家豐厚的,從業經年的商人為其作保。可以允許該名保商完全壟斷作保外商的貨物,同時外商在華如果犯事,或者拖欠稅銀,一律由該保商負責。
李朝使節團的附屬商團所貿易的貨物,第一等的自然是人參,這個不是一對一的承保。而是一對總的承保,由在京的藥材同業行會承保。
這其中既有徽商晉商,也有燕京本地商人,但這些人都只是行會的會員,真正執牛耳的說來也是響當當的人物。
御藥供奉同仁堂!
同仁堂樂家算是總牽頭的保商,而山西晉商中八大皇商走轉口貿易的兩家也會參與。雙方也比較守規矩,不會互相傷害。
李朝這邊參分五等,主要是貿易的是二三等的人參,第一等的那叫天參,就是東北和李朝地區的野生山參,那玩意兒可遇而不可求,不算太大宗的貨物。
二三等的就是高麗紅參和白參,然后就是水參(未經處理的人參)。數量最多的也就是紅參,紅參又細分為六年參、八年參等小類。
最上等的野山參,自然是有價無市,因為野生的你根本不可控,有時候可能能來個一二百斤,有時候只能來個半斤八兩。
這玩意兒都是同仁堂包圓,其他人不許插手。而且這些野山參直接供奉皇宮,連銀子都是內務府先開給的。每年都預設一個購買數量,再設法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