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其人,有清一代至嘉慶朝以前百數十年,乃是獨一無二的紅頂官商。
只說一樁,江春于1773年捐款四百萬兩銀子作為小金川平亂的經費,1788年捐款二百萬兩銀子作為平定臺灣林爽文之亂的費用。1792年清朝廷平定西(屏蔽)藏之亂,1799年平定川陜之亂,江春先后捐款一百五十萬兩、一百萬兩、二百萬兩銀子。
從1748年征討大小金川,到1795年鎮壓湖南石三保苗民起義,兩淮鹽商八次捐款軍需銀共達一千五百一十余萬兩。
1782年江春捐款二百萬兩銀子修黃河,1788年捐款一百萬兩銀子救濟水災難民,1771年捐款二十萬兩銀子恭賀皇太后八十壽誕,江春與其他鹽商恭賀皇太后八十壽誕共捐白銀六十萬兩,自康熙至嘉慶年間,清朝廷收到揚州鹽商報效銀子共達三千九百八十二萬兩千九百一十六兩。
尤其是江氏三代自江春之父江承瑜就任淮鹽總商以來,前后長達七十年之久,積累身家乃至于豪億。然而在1789年,江春卻在所謂的貧困潦倒中黯然辭世,其晚年家業衰敗,自然是因為長年接待乾隆皇帝下江南的鋪張靡費和無窮無盡的報效捐輸。
不過上面的記載屬于紙面上的那種記載,事實證明,破產了的首富過的日子和首富其實并沒有多少差別。
人家小日子過的“美”,屁民根本想不到!
拋開故紙堆上所謂的家產累賠殆盡,涓滴不存,敗落荒唐之類的假大空廢話。洪景來知道的清清楚楚,江氏并未就此一蹶不振,1801年時,當時的太上皇乾隆特旨,由揚州在案的鹽商集資五萬兩報效,購買江氏名下的康山草堂為御園,令江春之子江振鴻再起。
當然這個所謂的再起也不過是句空話,江春死后內帑百萬都歸還給了內務府,算是了清了乾隆放在江家生利的款項。江氏尚有不菲的家資,可以耕讀傳家。
雖然由于江春的故去,一時間無法恢復淮鹽總商的地位。但是作為內務府記名的皇商,帶清的皇帝可不愿意自己尚且算是信任的白手套就這樣洗白了回家安穩生活。
只以所謂的收買“御園”為名,繼續放款給江氏,使其承辦皇室私財“皇帑(內帑)”的盈利以及兩江地方的戶部報效等項,繼續為他的帶清主子擭取錢財。
財勢上雖然略微衰減,可是人脈上,江氏更加輝煌!
作為安徽歙縣大族,除開本鄉本土的同鄉交好,其親戚左右,譬如江春之叔父江承玠,官至浙江運使。其堂弟江昉以候補知府銜遺世,性伉爽,喜交游,嗜書畫,凡挾藝來邗上者,客之經年無倦色。
徽商家庭出身的子弟讀書做官并不稀奇,有錢了就供養族中子弟當官,然后官商勾結,屬于最最正常不過的操作。
可江家還有廣泛的姻親存在,其中現下最為得用的便是將來歷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官體仁閣大學士,太傅,謚號文達的阮元。其祖母(老江夫人)便是江昉的親姐姐,阮元二伯父阮承義夫人是江春的堂房侄女,阮元夫人是江春的侄孫女。也就是說,江春、江昉是阮元堂房舅公公。
阮元現任浙江巡撫,且他雖中進士,卻并非一甲進士出身,館選也沒有選上,沒有翰林官途,這輩子本來和宰相是無緣的。由于江春一本遺奏,好家伙!乾隆開金口,直接授翰林院庶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