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舍爾與霍爾在死亡的邊緣走了一遭,臉色嚇得就象雪一樣白,他們兩人所設的陷阱與捕獸器本是用來捕鹿的,但想不到夾到了一只熊,夾到熊也就罷了,不要靠近便是。
但他們兩人還是按捺不住對熊肉和熊皮的貪念,便興起了用弩箭對付那只受傷的熊的想法,結果射了幾箭,都只是射在熊軀膘肥肉厚的腹部,熊屁事沒有,反倒被激起了狂性……于是便有了剛才那一幕“喪心病狂”大棕熊追殺“弱小無助”小獵手的場景。
費舍爾與霍爾都只是十三四歲的半大孩子,面對著身著鎧甲,腰佩長劍,一身騎士裝扮的唐寧,感到畏怯,一時間竟愣在那,沒有說話。
唐寧再湊近了些,看著這兩個褐發藍眼,衣衫襤褸的少年,用標準的艾拉西亞語問道:“你們聽得懂艾拉西亞語嗎?”
費舍爾比霍爾大一歲,膽子終究還是大些,他朝唐寧鞠了一躬,小心地道:“聽得懂的,騎士大人。”
“知道格桑鎮在哪嗎?”
“知…知道的…”費舍爾咽了口唾沫,瞟了一下唐寧,眼睛中流露出害怕的神色。
看著這兩個少年的臉龐,唐寧感覺很奇怪,自己的長相有那么讓人畏懼嗎?怎么這兩人見到自己就跟看見那頭熊似的?
“帶我去格桑鎮。那頭熊,我分給你們一半。”唐寧指著被漢默射死的棕熊道。
“真的嗎?騎士大人。”一旁的霍爾眼神一亮,枯瘦的臉龐因為激動而泛起了紅暈。
“當然。”唐寧微笑道。
見騎士大人一直笑容可掬的樣子,又許諾了半只熊的好處,兩個少年的戒心完全放了下來,唐寧問他們什么,他們就照實答什么。
通過接下來的交談,唐寧了解到這兩個少年都是格桑鎮的居民,父母都在一個煤礦里工作,格桑鎮離這里不算太遠,往西南方向步行大半天,便可以看見鎮子了。
格桑鎮的歷史很短,基本是陶樂城大領主弗朗茲的煤礦場和鐵礦場開了多久,它就成立了多久。
采礦的礦工們大多數都是遷徙而來的外鄉人以及流放的罪犯,找不到安身之所,便一群一群地聚居到有水源的地方,因此建立了各種大大小小的礦鎮。
弗朗茲治下的主城——陶樂城遠離礦區,他本人也并不經常來這里,他控制礦場的力量主要來自于利文德斯要塞里駐扎的七千多人類士兵。
利文德斯要塞依傍斯德伍德山脈而建,扼住了礦區所在的黑土荒原通往陶樂城城邦腹地的咽喉要道,其地位重要性就相當于《權力的游戲》里的絕境長城。這座要塞的城墻又高又厚,駐扎的士兵全都是弗朗茲的精銳,其中有不少具裝騎兵,主要為了防御從泰坦利亞大陸過來的游牧騎兵以及四處流竄的邪獸。
礦鎮的規模一般都不大,少的可能就百八十人,象格桑鎮這種聚居了近千人的鎮子是極少的。格桑鎮鎮民都是伊洛族人,因為戰亂,被迫遷徙到了這里。
“你們為什么要走這么遠的路到這里來狩獵?”唐寧好奇地端詳著霍爾與費舍爾手中的弩。
弩是木制的,做工粗糙,不過箭簇是鐵制的,用來殺人以及獵殺普通的野獸,倒也能用用。這么兩個半大小孩,人手一副弩箭出來狩獵,看起來不象是鬧著玩的。
“鎮子里缺糧食,我們已經有三個月沒見過肉了,父親和母親又基本呆在礦場里掙錢,沒空出來狩獵,所以我們就自己來了。”費舍爾吸了吸從鼻孔里流出來的清鼻涕,聲音弱弱地道。
“給他們些肉干。”唐寧對山姆道。
山姆遞給這兩個可憐的少年一小袋羊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