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訴周總,官司我有把握贏,但你可能得出血本,至少一千萬。”
“一千萬?怎么會要這么多?”
周子軒錢多,但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他得向家里要才有錢,要一千萬也不是很容易。
“根據《刑法》第201條,偷稅漏稅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姜云曦偷稅百萬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面臨的是頂格處罰。”
“也就是要坐七年牢,賠五百萬以上?那我要你這律師何用?”周子軒怒道。
“周總別急。”陳律師笑笑道:“我說了,這官司可以贏,意思就是,姜云曦甚至可以免去刑事處罰。
首先姜云曦是第一次偷稅漏稅,這在一般稅法處罰慣例中,只要補齊稅款,稅務部門是不會移交司法機關的。
但因為姜云曦偷稅漏稅數額太過巨大,而且這次當著眾多媒體的面陳述犯罪,社會影響惡劣。所以光靠這一點想要免刑責不太可能。
那要免刑責,就只剩下一個關鍵點了。”
“能被賣關子嗎?”周子軒白了陳律師一眼。
“不是我不說,我是覺得,這樣做有一點缺德。
法律規定:只有當個體在單位犯罪中起著組織、指揮、決策作用,且所實施的行為與單位犯罪的危害結果有著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才能成為單位犯罪中自然人主體,對單位犯罪的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
那么姜云曦是不是犯罪自然人主體,就成為最關鍵的量刑指標了。”
“不懂,說點我聽得懂的行嗎?”
一大堆術語,聽得周子軒一頭霧水。
“簡單來說,就是把姜云曦的犯罪行為,歸為從屬行為,最好加點脅迫意味,然后將犯罪主體推給另一個人,這樣,不但能保住姜云曦,甚至可以撇清獅齒公司的主體責任。”
“找替死鬼?這個招妙啊。”
周子軒立刻眼睛一亮。
“沒錯,就是找替死鬼,這個替死鬼最佳人選就是寧雪。但我在想,如果讓寧雪成為整個偷稅漏稅犯罪自然人主體,可能她的下場會很慘。”
“她慘個屁,就找她,你只說怎么做就行。”
周子軒一聽替死鬼是寧雪,頓時沒有了半點同情。
“從目前情況來看,要把所有犯罪行為推給寧雪,是很容易的事。
姜云曦一個主播,是不可能有本事獨立偷稅上百萬的,寧雪給姜云曦的回扣,已經證明了寧雪才是主犯。
加上我們已經有寧雪威逼主播的錄音證據,完全可以說是寧雪仗著合同,以開除等方式,逼迫姜云曦偷稅漏稅。
這一點,證據確鑿,法院會采信。
如此一來,主責就是寧雪,姜云曦只是受益者,而非策劃者。
剩下的,就只是周總放血的事了。
如果周總將姜云曦偷的稅全部補上,交齊罰金和滯納金,相信能獲得稅務機關諒解。
預計金額在一千萬到一千五百萬之間。
只要稅務機關不主動移交司法機關,官司就贏了一大半。”
“錢的問題你別操心,只要是為了冰月,多少錢我都出。”周子軒大手一揮道。
大不了就是厚著臉皮問爺爺要錢唄,反正從小到大,自己在家里也沒啥臉。
“原來他為姜云曦打官司是為了我?”
沈軻從門縫里看著周子軒,真不知道該說什么好。
這個讓荊伊婷離開自己的男人。現在為了自己,替另一個女人打官司?
沈軻想想,有時候命運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