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她的舉手投足,都在竭力想要符合公爵會館的格調,包括她看到你拉著我的手,壓著火氣沒發作,也是為了符合貴婦的人設。
可是顯然她并非出身豪門,裝是很難裝出來的,看上去反而顯得刻意和拘謹。
最后,她的內衣牌子是萊特妮絲托胸H25,這是個好牌子不假,但她買的結構,顯然和她的胸型不搭。
加上是這種托胸硬質,會讓她很不舒服。
這很明顯是因為過季款的結構類型不多,她只能湊合。
一個女人,一般不會輕易折磨自己這個部位。可是她卻甘之如飴。
她很清楚許多人都是從內衣判斷一個女人的經濟狀況。
所以她不敢馬虎。寧愿自己難受,也要人前顯貴。”
“這又是何必呢,我挑內衣挑錯了,光是試一下都勒得慌,她還……”
“你說什么?”
榮雪衣疑惑地看向沈軻。
“呃……”沈軻立馬回過神來,趕緊道:“我是說,我給她挑內衣,都會很仔細,一定要讓她穿得舒服,害怕傷到她身體的脆弱敏感部位。
沒想到她自己買內衣這么不謹慎。”
“我想,你給她買的內衣,一定不是什么牌子貨。”榮雪衣道。
“所以呢?”
“所以,從這三點,已經可以看出你女朋友內心向往高貴的生活,但卻極其害怕暴露她虛榮的心。
結論,你女朋友不過是一個又拜金,又害怕別人說她拜金的假女人而已。
當初在公爵會館我想跟你說,但一來那時和你不熟,二來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你和你女朋友還在談戀愛,我不好說什么。
不過現在,你女朋友既然跑了,那我就說了:跑了正好,她配不上你。”
沈軻靜靜聽著榮雪衣的話,突然低著頭微微一笑,拿起一根小木棍,在地板的灰塵上寫下一排字。
“酒杯太淺,敬不到來日方長,巷子太短,走不到白發蒼蒼,不是年少守不住舊情,而是紅塵,慌亂了人心。”
沈軻字本來就寫得好,有了魔法力量后,字跡更加蒼勁豪邁,讓人看了賞心悅目。
“沒想到你也會寫歌。”榮雪衣看到這一排字,驚奇地對沈軻道,看上去,這像是一段歌詞。
“什么歌啊,這是網上抄的騷話,抒發一下感情而已。”
沈軻怔了一下,突然興致勃勃地對榮雪衣道:“你別說,我現在還真想寫一首歌,你等著。”
這是自從得到寫歌技能以來,沈軻第一次有寫歌的沖動。
立即將地上的字跡擦掉,拿起小木棍,皺眉思索一會,下筆。
“我是參天梧桐一片葉。
獨自看遍云和月。
孤身經歷雨和雪。
誰人面對山中風和霧,
漫漫人生路,
風云莫測我自渡。
春去秋來我自贖。
哪懼風暴過山崗,隨風扶搖上九霄。
世界我做主。
……”
沈軻憑著感覺,寫下一段歌詞,又譜上曲。
“你看看怎么樣?”沈軻第一次寫歌,拿不準水平,便問榮雪衣。
“不咋樣。”榮雪衣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