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鈔銀,就是按照人口數量,征收食鹽消費稅,這筆錢需要上交中央。
王淵的新鹽法,實際取消了鹽鈔銀,把消費稅直接算進鹽價里面,零售鹽價反而因此下降了。這里面的差額,以前都被私鹽利益集團賺走。
里甲銀和均瑤銀,不用上交中央,屬于地方財政收入,也是皂吏們的重要灰色收入來源。
為了逃避人頭稅,全國產生大量黑戶,大明的人口數量,相比開國初年也不怎么增加。地方官和里甲長,全都胡亂攤派,早就不按戶籍行事,楊廷和的擔憂純屬多余。
幾百年后,有個叫馬伯庸的學者,從史料中發現一樁奇案,完美顯示了大明的人頭稅有多混亂。
卻說,有個叫帥嘉謨的人,在徽州府擔任會計員。他發現,徽州六縣的人丁絲絹(人頭稅的一種),全都算在歙縣百姓身上,其余五縣兩百年沒交過。
帥嘉謨立即上疏朝廷,把事情捅到都察院。消息泄露之后,帥嘉謨被人追殺,僥幸逃命回鄉。
數年之后,帥嘉謨再次回徽州做官,而且官職變得更大,他當然要一雪前恥。五縣士紳百姓聯合抗稅,還把徽州府衙給包圍了,事情一直鬧到中央。朝廷被迫減稅,讓六縣平攤稅收,為了緩解五縣怨氣,挑起此事的帥嘉謨被罷官充軍。
地方如此征收人頭稅,戶籍制定得再好有個屁用!
王淵繼續說道:“且不問地方州縣,就拿北京城來說,有多少是游民黑戶?不如放開戶籍限制,允許游民存在,讓其戶口所在地編撰游民冊。本省之內,游民文書,可當路引使用。且只要戶籍正當,游民子嗣也可參加科舉。”
由于大明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民涌進城市。這類人,新中國初期叫盲流,后來改叫農民工,而大明則稱之為“流民”、“游民”。
游民沒有法律地位,甚至在城里租房子,房東都能肆意壓榨。游民還不敢報官,因為他們是黑戶,就算在農村登記了正當戶口,到了城里他們依舊屬于黑戶。
楊廷和問道:“若定游民冊,丁糧交給誰?”
王淵回答道:“戶口所在地,必須有正當戶口,才能登記為合法游民。”
“那還行,”楊廷和說,“可以訂立游民冊,但不得強制,否則善政也會變成惡政。”
王淵笑道:“這是當然,改革要慢慢來,哪能一步登天?但這次課稅改革,部分漕兵、漕工轉為民戶,地方官府必須為他們制定游民冊,保證他們今后的合法生計,否則他們沒地又不能進城做工,必然會鬧出許多亂子。”
王瓊突然提醒道:“南直隸、浙江、福建、廣東四省,銀賤而(銅)錢貴;云南、貴州、四川三省,(銅)錢賤而銀貴。若課稅征收都算新錢,那如何恒定各地的應繳課稅?地方官吏,必然擇貴而征,恐禍及百姓也!”
這個問題非常關鍵,課稅征錢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減輕百姓負擔。但銀價和銅價各地不一,必然要鬧幺蛾子。
比如在浙江,銀賤銅貴,官吏必然只要銅錢,反而不讓百姓用銀元納稅,導致銀元被排擠到納稅貨幣之外。
王淵說道:“由各省布政司、總督、巡撫、御史,共同議定折價。根據市面物價情況,三年一議,告之全省,州縣官吏不得擅自規定百姓必須納銀或納錢。”
“也算是個辦法。”王瓊點頭說。
“火耗歸公”不用再提了,因為百姓納稅,直接交銀元或銅錢,都是官方法定貨幣,不用熔銀子自然沒有火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