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巖:“你跟隨伯父周游各諸侯國,也算混了個臉熟,等衛綰老師走后,你就拿這些錢去各大諸侯國購置房產,大到都城,小到郡縣,都要有門面房,而且要交通便利的才行。”
“買房?”韓說咋舌,提醒說:“朝廷的《二年律令·戶律》規定,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規定要買的房子必須緊挨著你現有的房子,就算我們出錢,百姓也不敢賣啊。”
“那就出大價錢去買公家分配的房子,戶律不是也規定過嘛,受田宅,予人若賣宅,不得更受。再不行就去找諸侯們幫忙買幾處宅子,你這諸侯子嗣的面子應該夠。”
《二年律令·戶律》規定:凡是國家分給你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賣掉,但是賣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請分配了。
再加上只能買鄰居的宅子,相當于一旦賣了房,你一輩子都沒有落腳的地方,所以大漢沒有房地產一說,罕有賣房者。
不過自從景帝頒布詔令,可以用粟換取爵位之后,房屋買賣又興起了。
因為錢可以買糧食,你把房子賣了換錢,再湊些粟去捐爵,而有了爵位在身,官府又會根據爵位等級分配給你新的良宅,又有住處了……
只要有錢,買房是不成問題的,換爵位也是小菜,所以大漢的爵位越來越不值錢,再這么下去爵位制度就要崩潰了。
隨之的土地兼并也激烈起來,誕生了一大堆以錢說話的富爵權貴,圈養門客,聘請護衛,連官府都很少敢惹,比如安陸縣的黑家。
韓說年齡還小,讓他全國各地四處跑,那份苦真不是好受的,因為他已經體驗過了,此刻一臉苦逼。
如果不是韓巖在他心里樹立了大哥的地位,讓他心悅誠服,韓說絕對會摔門出去。你只是我哥,又不是我爹,我憑什么聽你的?
“大兄,我能不能不去?”韓說扭扭捏捏問:“再說了,你買那么多房子干嘛,又不能吃。”
“買了當然有用處,你知道執掌天下的除去皇帝,還有誰能做到?”
“沒有了吧……”
“還有一群人可以做到,就是那些研究文學的,搞思想斗爭的,寫圣母文章的,傳道授業的,教百姓讀書寫字的,他們可以執掌天下。”
“那跟你買房有什么關系?”
“有一樣事物可以控制這群人,他叫新聞媒體。”韓巖講完就覺不對,糾正說:“哦,不對,舊時代應該叫邸報。”
……
韓巖從沒有想過用報紙控制輿論來天下的統治權,因為這不現實。
你的報館想生存下去,唯一辦法就是與皇帝的思想保持一致,成為天子的傳聲筒。
但在當這傳聲筒的時候,寫什么內容,怎么寫,用什么語言,你大概是可以操作一下的。附和皇帝心意的同時,偶爾夾雜一些私心雜念,將個人主張藏于字里行間,以公謀私一下下,披了大漢的皮辦自己的事,也沒有什么不可,這樣自己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錢。
如果再深一些,其實韓巖想暗中引導大漢的輿論導向,讓他們往自己理想的方法發展……這個方向,就是開拓進取,促進社會發展,將他的一些小發明小創造推廣開來,讓百姓能吃飽,生活幸福,等大漢富庶了,他便有底氣走出國界,去爭霸天下。
來到大漢朝,有劉徹在,似乎注定只能當老二,不過韓巖并不氣餒,他的心一直在外遨游,向往三國爭霸,隋唐英雄,驅除滿人,護衛漢家正統,有這些目標在,他便不會覺得度日如年。
漳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