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整個國內一下子就沸騰起來了,大大小小的媒體,全都對這件事進行了報道,網絡上更是隨處可見這樣的新聞,國內的媒體,簡直就跟過大年一樣!
“全球前十:飛馳公司入選全球十大汽車制造商榜單!”
“華夏首次:飛馳公司成華夏歷史第一個入選全球前十汽車制造商!”
“銷量突破兩百萬!飛馳公司成為史上最快入選十大榜單的汽車制造商!”
而網友們更是對這件事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仿佛飛馳公司不是第十名,而是第一名一樣!
“飛馳公司牛逼!五年銷量就突破了兩百萬,這樣的速度,堪稱華夏速度!”
“飛馳公司絕對是我們華夏汽車工業的未來!”
“今年排第十,再過幾年,爭取進入前五!”
“給飛馳公司定個小目標:先滅福通,再滅奔馬,最后踏平大豐,一統天下!”
“飛馳公司沖鴨,你的目標是全球銷量總冠軍,而不能止步于第十名!”
…………
當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對這份榜單感到滿意的,至少在不少西方媒體看來,今年《消費者報告》發布的這份榜單,缺乏公信力,尤其是飛馳公司的入選,更是證明了榜單的可信度在逐漸降低。
而爭論的焦點,就在于單憑銷量這一條標準來評選全球前十的榜單,在標準上是否太過單一,或者更確切地說,飛馳公司今年公布的兩百萬輛銷量,“含金量”有多高?
美國的《紐約日報》評論稱,“《消費者報告》這一次評選的十大榜單,明顯是為了討好華夏市場,是一種無恥的妥協”,“同樣是兩百萬的銷量,飛馳公司靠著宏光以及QQ這樣的低端車型入選”,“并不能說明什么”!
《華爾街日報》更是直言,“這是媒體界的恥辱”,“《消費者報告》今年的這份榜單,完全丟失了其慣有的公允性”,“如果只要銷量達標就可以入選的話,那么我覺得全球前十,全都應該頒發給華夏的電動車制造商”!
英國的BBC電視臺評論員也認為,“不能說飛馳公司的入選有失公允,按照以往的評選標準,第十名的確應該是飛馳公司”,“但是只看銷量這一種指標的方法已經過時了,評選指標需要多元化”。
就連今年不幸排在第十一位的那家汽車制造商的董事長,在面對記者的時候也宣稱,“飛馳公司的入選,是對這份榜單的侮辱”,“飛馳公司肯定與《消費者報告》達成了某項不可告人的秘密”!
許多歐美的網友也認為,飛馳公司入選全球十大汽車制造商的榜單,并不能說明這個公司的競爭力,就已經達到了全球前十的水平,甚至連前二十的水平都達不到。
不少人也在呼吁《消費者報告》,應該改革目前的榜單評選標準,將銷售額這個指標融入到評選標準當中,與銷量一起作為最終的評選標準,而不應該將目光只放在銷量這一個上面。
總而言之,飛馳公司入選全球十大汽車制造商榜單這個消息,在整個國際上都引起了很大的轟動,批評與贊揚共存,但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否認的是,借這個機會,飛馳公司已經讓自己揚名全球了!
這應該是飛馳公司在這次活動中最大的收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