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小夫妻結婚三年,依舊沒有孩子,而且對孩子很渴望,加入蓮花社,也是希望可以有個孩子。”
“我可不相信,一切都是這么巧...!”李戰回身看著魏敞問道:“人抓回來了沒有?”
“抓回來了...!”
“那就用刑...讓他們說實話!”李戰此時說的很決絕,要知道一般時候,李戰不是這樣的,李戰總是說要愛民如子,不會讓任何人對大唐百姓亂用刑。
但是今天說到了蓮花社,李戰終于一反常態,無他,因為只有李戰知道蓮花社的可怕,上次看著好像打退了蓮花社,事實上沒有斬草除根,一直都是李戰心中的芥蒂。
這次的事件居然有了蓮花社的影子,那么李戰就要舍去仁慈。
根據記載呀...漢代以后直到明清,官員審案無不使用拷打,刑訊逼供,古代叫“拷訊”;清代的名稱更形象,叫“熬審”。
從古到今,刑訊花樣何止千萬。
東漢末年已有“考掠五毒”的說法,唐代酷吏則慣用“泥耳籠首”、“捶脅簽爪”、“懸發熏目”等等酷刑。
麗競門中有一種比凌遲更殘忍的“檀香刑”:一截打磨光滑的檀木從犯人的底部,穿過五臟六腑,再從上面后頸穿出,幾乎沒有傷口,其意在讓人痛不欲生的活著。
古人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罰是最先進的。
因為古人在這方面有特別的天才,讓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
在古代歷史中,酷刑與酷吏密不可分。
武則天時,大臣狄仁杰被誣告謀反,酷吏來俊臣主審,狄仁杰迫于酷刑,只好表面認罪,暗地里寫下血書訴狀,由其子上訴朝堂。
武則天見到狀文后質問道:你既無罪,莫非罪狀上的畫押是假?
狄仁杰悲憤地答道:我若不招供畫押,怎能活到現在?
在皇權**時期,酷吏操持生殺大權,受害者根本無權“保持沉默”;拒不認罪,必然招致酷刑折磨,甚至死于非命,反不如自誣誣人,免于眼前之災,再尋機翻供辯冤。
但實際上,一旦認罪,再想逃出酷吏之手,勢必登天還難,只能寄希望于越訴一途。
一間房間中,慘叫之聲不絕于耳,李戰還算有人性,他并沒有使用殘忍的“檀香刑”,而是讓魏敞先給那對小夫妻站籠之刑。
所謂的站籠之刑,是明清時代常用的刑具...犯人被枷住脖子,身體只能站在那里支持,跪坐都不可能。
人一旦進了站籠,不出一兩天就會斃命。
如果將枷抬高或壓低幾寸,則犯人要么是窒息速死,要么彎曲著雙腿支撐身體,用不了多久便力竭身亡;因此站籠中一般都在犯人腳下墊磚,以磚的高度來控制犯人的死亡時間。
“說出你們真是的身份...否則你們就要死...!”這是魏敞的聲音。
跟著很快,一個年輕的聲音顫抖著辯解道:“我們已經說了實話,我們真的就是一般的長安百姓,一點都沒有隱瞞呀...請官爺一定要相信我們,我們說的全部都是真的,全部都是真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