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合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毫無疑問,李亦儒已經占據了主導權。
而今晚這次會談,基本上把大框架談下來了。
會談結束后,積家一方經過打聽,才知道周楠楠之后的確去跟另一個表商談合作了,不過并不是寶璣,而是華國國內的廠商。
費德勒捶胸頓足但也沒辦法。
林國峰倒不這么認為,他說:“你不要覺得華國國內的廠家沒有競爭力,相反,他們往往一擲千金,就比如說這款喜洋洋手表廠商,他們很可能送給李亦儒一份豐厚的合約,并很可能送上股份。
你不要小看華國品牌砸錢的實力,他們能在一檔節目的冠名費上,砸下5個億!”
費德勒怔怔地看著林國峰,有些不敢置信。
“你就祈禱李亦儒并不是財迷吧,如果是財迷,咱們絕對要輸!”林國峰此時恨意難消,兩周前快速把合同敲下來多好?
和喜洋洋手表的會談只是個過場,喜洋洋給出的報價對于絕大多數明星都有著無法拒絕的吸引力。合約草本大概是:5年3億廣告代言費,并贈予3%的股份。
這份代言合同,在國內市場環境下,是第一檔的。
國內爆火的一些小鮮肉,比如說之前的魯晗,曾簽下某電腦廠商的廣告,以一年8000萬人民幣的價格。
今年更有某爆火男性藝人,簽約的某廣告費差點兒一年破億。
當然了這都是屈指可數的個案,大多數明星的代言費都普遍低于一年1千萬。
放心,品牌商又不傻,付出和回報一定是成正比的。
這份5年3億的合約,換算下來一年6000萬,也處于第一梯隊的合約了,而且還有3%的股份。
和其他明星不一樣的地方,李亦儒是個人簽約,他的代言費是沒人跟他分享的,在正常納稅后,余額全是他自己的。
不過其他明星呢,他們的一份代言合同中,如果能有5成進入自己的錢包,那就燒高香了,有些簽了霸王合同的藝人,甚至連5分之一都拿不到。
被林國峰猜中了,李亦儒貪財!但不喪良心!
誰特么不貪財?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喜洋洋手表明顯是奔著圈錢去的,李亦儒自然不會跟他們沆瀣一氣,不過也并沒有直接拒絕,喜洋洋現在的使命,是幫助李亦儒在積家那里,拿下更大的合約。
一周后,周楠楠終于在會議室內,完成了跟積家手表的商談工作。
合同全部敲定:
代言費兩年1.5億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若品牌方在華口碑受損,李亦儒有權提前無條件終止合同;
正式確定李亦儒為亞太地區唯一代言人;
……
這是雙方博弈的結果,各有退讓,至于李亦儒追責條款,自然人家品牌方也不可能答應,李亦儒也根本沒抱希望。
沙沙沙!
李亦儒在合同上落下自己的名字,起身,和品牌方握手拍照,李亦儒人生的第一份合同,正式誕生。
這份合同,是外國品牌在國內砸錢最狠的一次。
高三下學期本就繁忙,但簽完合同的一周時間里,李亦儒基本都在奔走,拍攝廣告,做新聞發布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