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與廖霞的情分上,凌夜也沒有計較費用的多寡。
出于對警局的敬畏,凌夜與廖霞是在迎賓館見的面。隨后,凌夜才知道,警方之所以將尋找尸體放在首要位置,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
失蹤的那具尸體,是被警方執行槍決的重犯。按照現行規定,被執行槍決的死囚,死囚家屬有權認領尸體。
只有無人認領的尸體,才會交由警方處理……大多是運送到醫院、醫學院,進行科研實驗。
這一具尸體,因為死囚家屬明確了要“收尸”,所以在法醫確定死囚死亡之后,就交由王益民帶著兩個警官看守。
可是,當死囚家屬帶著靈車趕到指定地點的時候,王益民和另兩個警官都是昏迷在地,尸體更是不翼而飛。
王益民成為了植物人,另兩個警官則是表示,他們是遭到襲擊,才昏過去的,可是他們身上并沒有傷痕。
于是死囚的家屬懷疑,尸體失蹤,很可能是警方設計的一場騙局……
華夏叫停了“系統性使用死囚器官”,導致科研、臨床的人體器官貨源緊缺。暗地里的人體器官市場應運而生。
由于貨源緊缺,正規醫療機構從灰色渠道購買人體器官,再以天價賣給患者的謠言,在網上層出不窮。
死囚家屬據此懷疑,那具尸體,很可能是警方“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賣給了某個收購人體器官的人……
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有少數醫生和司法人員,結成利益同盟,依靠職務之便,摘取死囚器官,牟取暴利,確實很難避免。
可是這位死囚家屬,懷疑陽縣警方,絕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正是堅持死囚擁有自行決定,是否捐獻人體器官的權力。杜絕這種權力尋租行為的發生,警方才與死囚家屬約定,讓他們第一時間就去認領尸體。
廖霞堅定地表示,她當時就在行刑現場,而且再三質詢了當值法醫,確定了死囚是被一槍致命。
而且為不給死囚家屬倒賣人體器官的機會,還特地在交還尸體和執行槍決,這兩個程序間設置了時間差,以便確保錯過“人體器官摘取的有效時間”。
現在的問題是,警方問心無愧,卻無法自圓其說……因為不管怎么說,尸體是從警方手里丟掉的。
當然也不排除,是死囚家屬為了報復警方,設計了這場鬧劇。無奈是警方費勁心力,始終找不到尸體。
這才在廖霞的建議下,請凌夜介入幫忙查找。
凌夜沉思了一段時間,覺得這件事,確實難以排除警方,或者死囚家屬暗中做手腳。
不過,要是人為,警方查不出真相,他就更查不到了。
他介入,只能當是一個匪夷所思的靈異事件。因此決定,先到執行槍決的現場看一看……
駕駛著警車,廖霞帶凌夜去到執行槍決的地點……距離陽縣縣城八公里,距離張莊四十多里的,一個連綿起伏,被當地人稱為“龍行山”的中部洼地。
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百無聊賴的凌夜,向廖霞問起柳紅的事情。不過廖霞只是敷衍,說柳紅應該很好,沒有危險。
凌夜多問了兩句,就被廖霞直接懟了回去:“你可是我的小男人,別被柳紅勾了魂!”
凌夜一腦門黑線……怎么就成了廖霞的小男人了?之前,也就是口頭說說,又沒有真的發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