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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灘邊緣,貪狼部落。
“報告族長,前方十里處有百獸群襲來,看其形態應該是狼群!”貪狼部落的偵查族人,駕著大胃馬來到古初身邊稟報道。
“嗯,戈壁灘上最多的野獸就是豺狼,豺狼生性謹慎,即便是存在千狼王的狼群,聞到我們的氣味,也只會繞道而行,可這批狼群竟然直沖我們前來,恐怕是別的狼群。”古初估量道。
食堂族老點點頭,笑道:“在戈壁灘上除了豺狼,還有頗為罕見的玉眼狼,攻擊強大又嗜血的恐爪狼,最為詭異的陰影狼,不知道前方的狼群是哪一種。”
“哈哈,無論是哪一種,既然敢沖著我們來,怕都得飲恨了!”古肉騎著大胃馬,頗有些豪氣縱橫。
古初眺望遠方草原盡頭,臉色平靜道:“無論如何,都不能放松警惕,萬一傷亡太大也不好,讓部落停下來御敵吧。”
“是!”
食堂族老,古肉二人連忙領命,部落中隨即吹響號角,停了下來。
很快,百狼群接近,這批狼種奇特,體型與普通狼相差無多,可渾身赤紅,全身沒有狼毛,也沒有普通狼該有的肉掌,而是四只足有成人頭顱大的爪子。
“竟然是恐爪狼!”
古初目光一閃,頗為驚訝道。
這恐爪狼相當有名,與百年前戈壁灘上的獸潮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在獸潮之前,戈壁灘上是沒有恐爪狼這等兇狠野獸的,可自從戈壁灘深處暴亂,就從戈壁灘中跑出無數野獸,這些野獸數量多如浪潮,相互輾軋,霍亂大量的地區,形成獸潮。
恐爪狼,百年前霧谷南部并無這等兇悍的野獸,所以許多人猜疑,這是從戈壁灘深處中跑出的狼種。
“每頭恐爪狼的戰力都比獵堂精銳還要強大,雖說遠不如任何一頭百狼王,可一般來講,二三十頭恐爪狼就能挑戰一頭尋常的百狼王了,此等兇悍的野獸,我必定要收之!”
古初眼中閃過精光,他是見獵心喜了,恐爪狼是他聽說過的最為優秀的狼種之一,若是將這批狼群吸收,那么他的麾下就會有一支進攻型的精兵狼群!
而要成為中型部落,最起碼得有自己的精兵軍團!
這恐爪狼,完全能勝任!
“聽我命令,擺開陣勢,勢必活捉恐爪百狼王!”古初站在隊伍的前方,大喊道。
話音一落,草狼群與火狼群如同一綠一紅的潮流,從貪狼族人組成方陣旁聯袂而出。
在狼群后方的貪狼族人,則結成圓陣,大量的族人們相互靠在一起,將手中石矛對準前方,小心謹慎,蓄勢待發。
他們的戰力比狼群要強大許多,幾乎數頭火狼的戰力,才能比得上一位貪狼族人,不過古初輕易不會動用自家族人,不僅是因為族人寶貴,更多的是血脈親情。
只要不是特殊時期,古初就不會讓自家族人上前沖鋒。
“族長大人,已經確定恐爪百狼王的位置!就在狼群的東側!”
偵查族人匯報道,他的雙眼流轉著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