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中沒有人說秦嵐多疑,秦嵐的水平他們很了解,而且紐唐電視臺和遠征簽署的合同確實存在很大的疑問。
葉夜:“簽署合同的是紐唐電視臺總經理,姓長,名靜。今年五十四歲。于十二年前就任電視臺總經理職務。在四年前成為冉氏集團的娛樂傳媒子公司董事。長靜此人為人正派,根據收集的信息,此人沒有道德上的污點。是一位很受業內尊重的媒體人。”
葉夜道:“冉氏集團持有娛樂傳媒子公司40%的股權,集團總裁冉勝私人持有子公司30%的股權,冉勝的叔叔私人持有子公司25%的股權。長靜之所以能成為董事,是因為冉勝將自己擁有30%的股權中的15%作為干股轉給長靜。”
簡單說,冉勝有15%,長靜有15%,但干股的贈與有一個有效期和協議。最常見的是卸任職務后就收回干股。除此之外,長靜就是15%的股權的大股東,和其他股東沒有區別。
葉夜道:“根據我們的調查,長靜在紐唐電視臺更接近榮譽臺長的身份。他主要工作在娛樂傳媒公司。但是因為他是電視臺總經理,所有超過五十萬的合同、合約都需要他簽字才能生效。”
秦舒接口:“長靜是一個工作很負責的人,因此我認為電視臺和遠征之間的四千萬合同簽的不合常理。因此合同的問題應該在長靜的直屬上司上。從公來說,長靜的直屬上司是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是傳媒公司最大股東,但是由于集團公司大股東是冉家,傳媒公司大股東也是冉家人,因此可以說長靜的直屬上司就是冉家。”
秦舒:“冉家現在是長子冉浩當政,但我分析認為,這冉浩的父親冉平肯定知道四千萬合同的事。我推測冉平很可能是簽訂合同的主謀。冉浩也有可能。唯獨長靜不可能,他不可能在短時間內簽訂一個如此高昂并且不平等的合同。
葉晚娘問道:“袁忘,你叔叔真的這么擔心嗎?”
袁忘回答:“叔叔說,類似遠征這樣的人,又是幾千萬的生意,如果真有人搞事,肯定是要搞大事。我沒弄明白,對方真要搞事,怎么才能賺回本錢?難道能綁架私家偵探,讓他們幫助破案?”
葉晚娘回答:“綁架私家偵探幫助破案的邏輯很可笑,但綁架私家偵探幫助犯罪的邏輯就一點都不可笑。根據蝦編社調查,目前家庭謀殺已經成為主要謀殺案件。金錢,遺產等各種原因都是謀殺的動機。有句話說的好,不是不想殺掉你,是擔心殺掉你后我會受到懲罰。假設名偵探們坐鎮布局制造的殺人現場,恐怕不是一般的警探能破得了案。”
葉晚娘:“私家偵探做好事的價值不高,但是做壞事的價值就非常高了。你叔叔不喜歡遠征也就是懷疑遠征曾經干過類似的事,他恥于和遠征為伍,兩人一直不對路。”
反過來了解,遠征布置過現場,謀殺過人,連秦嵐在客觀上也無法肯定遠征是否干過這樣的壞事。間接說明名偵探布局案發現場的能力。
葉晚娘問:“飛煙,有計劃了嗎?”
“臥底。”
大家一起看袁忘,袁忘攤手,來吧。你敢派,我就敢做。
柳飛煙:“袁忘見過冉月和冉平,他不適合臥底。趙霧最合適,不僅因為他臉生,而且我們需要尋找一些東西,很可能要潛入冉平或者冉勝的臥室。現在我拿不準冉平這邊的事,還是冉勝這邊的事。這里需要秦舒你給出意見和建議。”
秦舒有些為難:“我主觀偏向冉平,但從事實證據和邏輯看,冉勝也有可能。并且冉平未必是知情者,但冉勝一定是知情者。”
柳飛煙:“冉勝和冉平名義上住在一起。實際上冉勝因為工作原因,一家三口人居住在紐唐,距離冉氏集團總部不遠。因此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冉勝還是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