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拉凳子坐下:“人呢?”
袁忘看李尋:“李探長,你怎么來了?找我有事?”
李尋:“拜絲麥呢?”
袁忘疑問:“什么白絲黑絲?”
李尋:“亞歷山大已經招供。”實則是誘供,視頻是假的。好在到處都能弄到反美視頻。
袁忘反問:“亞歷山大已經被抓住?他綁架的小女孩呢?”
李尋:“你別我扯有的沒的,人呢?”
“人?曹律師,這里。”袁忘站起來招呼。
一名三十多歲胖乎乎的男子走過來拉椅子坐下,雖然天氣已經有些寒冷,但是男子坐下后還用手扇風。
“吃什么?”
“豆漿,小籠包。”
李尋看男子:“律師?有點眼熟。”
男子笑呵呵拿出一張名片:“請多多指教,沒請教?”
“李尋……曹越!”草XX,紐唐最臭名昭著的狗律師竟然就是這個死胖子。這家伙打起官司沒人性,依仗懂得點法律知識敢和法官叫板,甚至用正義之聲把陪審團罵哭過。曹越也是聯調局紐唐分局掛了名的不好惹的刺頭。
這兩人為什么會認識?
袁忘心中也罵娘,他和曹越認識,并且挺熟。原因是曹越是孤兒院第二年收留的一名少年,他是被十字軍送到紐唐的七人之一。曹越偶爾會去毒神酒吧蹭酒,結婚時特意帶準新娘一起請老毒這位救了他幾次命的恩人出席。
袁忘之所以罵娘,這王X蛋,熟歸熟,錢歸錢,只給自己打了五折,一開口就要10萬。
曹越不是江湖人,他只是一名律師,有一位美麗漂亮的妻子,還有一對龍鳳胎孩子。他不接任何與江湖有關的案子。
袁忘和曹越因為不是一路人,很少來往。但袁忘打電話求援時,曹越毫不猶豫的開了價。求援的原因自然是因為亞歷山大的反水。
李尋只能笑,知道被袁忘算盡機關。但李尋疑惑的是,拜絲麥去哪了呢?李尋相信袁忘和鄭燕絕對不會殺害拜絲麥。
李尋一攬袁忘肩膀:“私下告訴我,她安全嗎?給我和艾瑪一個交代。”
袁忘在李尋耳邊道:“本杰明。”
草!忘了這家伙有這一路援兵。本杰明幫忙,估計拜絲麥已經在去南美的路上。李尋站起來,拿出兩張二十美元放桌上:“我請客。”
袁忘鄙夷:“謝謝你請的豆漿。”
此事讓袁忘對獵團產生了那么一點的認同感。一個月后,袁忘看見了拜絲麥發來的視頻,她過的很快樂,她用簡單的英語感謝了袁忘。也請袁忘代她向亞歷山大夫妻與鄭燕問好。亞歷山大正在坐牢,且不說綁架罪等是否成立,他因為棄保潛逃被捕后,已經不能再被保釋。
……
“那個啊。”鄭燕上車后欲言又止。
袁忘開車:“哪個?你就別管是不是本杰明。”
“不是。”鄭燕:“我、我、我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