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仲說:“其實我不是給他,而是要借他的手,轉贈給另一個人。”
“誰?”
“有緣人。”
辛環心中一動,想要說出那個名字,但終究不敢確定。而天尊既然沒說,想必是沒到說的時候。反正最后只要看打神鞭落入誰的手里就行了。
他雖然不確定誰是有緣人,但他知道打神鞭的意義。
打神鞭雖然也是神器,但在三界名法器中其實并不算多厲害。不要說現在天科院開發出來的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大殺器,就說那些古老的先天法器,無論殺傷還是防御,打神鞭可能都排不上號。
打神鞭更像是一種象征,象征著天道,是最能體現萬物平等、相生相克的天道思想的一件法器。
一般的法器也好,法寶也罷,總是強中自有強中手。表現出絕對的等級制。高等級的法器總能壓制低等級的法器。
但是打神鞭不一樣,它是突破仙凡界限,突破等級制度的一件神器。拿著它可以打凡人,也可以打神仙,而且打上去是一個效果。也就是說,無論你是誰,哪怕是大羅金仙,挨上一記打神鞭,和凡人被當頭敲一棍子的結果是一樣的。
當然,它也有缺點。
首先是能不能打到對方,就要看使用者本身的本事了。但只要打到了,哪怕圣人也不能免傷害。
其次是傷害有限,和鐵棍敲頭差不多。所以想用打神鞭打死人,最好是敲對方的天靈蓋,一棍子敲碎,才能致人于死地。
盡管誰都能打,可打不到,又打不死,這優點和缺點結合在一起,就讓它成了雞肋。
所以打神鞭作為象征的意義大于法器本身的意義。
當年姜子牙作為天選之人,手執打神鞭,厘定封神榜,封神之后,打神鞭就交還給了天庭,原本和照妖鏡一樣,當做震懾之物懸掛起來。照妖鏡掛在南天門鎮妖臺,打神鞭掛在中天門御史臺。
天庭改革后,撤銷了監察院和御史臺,打神鞭就歸聞仲保管,也算是給了他監察天下神職的權威。但實際上,聞仲并不曾用過打神鞭。因為這東西實在是沒什么用。就像聞仲自己說的,難道還能用打神鞭去打那些神仙官員?天庭自有律法,打神鞭除了象征意義,早已失去了實際用處。
不過有一點,誰手里拿著打神鞭,就有種在替天行道的感覺。而且,打神鞭的來歷一直是個迷,到底有沒有別的用處也未可知。
辛環還是不清楚,聞仲把打神鞭給這位“有緣人”,目的又是什么呢?
不過有一點他明白,三界之變或許已經不可避免,大神們各顯神通,都在為將來做準備。
辛環想著,自己是不是也該考慮考慮自己的未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