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蒙田大道,好像連空氣中都彌漫著小錢錢味道的驢牌家的專賣店里,余小美意氣風發,揮斥方遒,那個金發碧眼,原本傲得跟奧爾良公爵家的千金一樣的小姐姐,此時恭恭敬敬的在一旁相陪,小心翼翼的向這位豪客介紹著他們家最新款的包包。
她態度能如此恭敬,除了沖著余小美的錢外,應該和余小美身后的那個人也有關。
一個眼神冷厲,身材精干的短發黑西裝女白人,一直就跟余小美保持著三步距離。
余小美采納了周晨的意見,在英國就預訂了私人安保服務,一出戴高樂機場,這位瑪麗貝爾就在恭候他們的大駕。
用余小美的話說,就是去年和爸媽一起來巴黎,也沒有這一次這么放心,不管走到哪兒,項鏈手表什么的也不用遮掩,進店喝咖啡的時候,也不用一直緊張的抱著自己的包……
到這些一貫傲得跟二五八萬似的奢侈品專賣店里,這架勢,也很能唬人,那些柜姐們,態度明顯又要好上幾分。
所以,這幾百歐花得真值!
周晨也是覺得值的,可能是因為他原來的遭遇,類似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緣故,對歐美這些著名的城市,他了解它們光鮮靚麗的一面,更記住了它們陰暗的一面。
比如華人在巴黎,開始是被偷搶的主要對象,后來干脆都發展到了明搶,他記得最著名的那一次,在巴黎,四個家伙居然公開搶劫一個40人的中國旅行團,還成功的把他們的財物洗劫一空。
后續的追討和問責,考慮到法國人的傲慢和散漫,呵呵……所以這樣額外的花費,他覺得很有必要,安全,還省事,嗯,將來也可以學學那個馮一平,白人黑人的保鏢一定都要安排上。
余小美兩眼放光的拿著一個包包,回頭一看周晨,坐在驢家自家品牌的沙發上,比少年維特還要煩惱,憂郁得像是立馬會寫出一大本二十四行詩的詩人一樣,拿著一個經典款的男士手包走過去,“你就這么不耐煩?”
“看看這個,喜歡嗎?”
“不是不耐煩,”周晨馬上說,看著那個手包,“很好看,但你有沒有覺得,我現在拿著這樣的手包,有些油膩?”
“油膩?”余小美琢磨了一下這個新鮮詞,并很快大致明白了它的意思,“你說得還挺有道理,”
這樣的手包,確實和那些肚子挺大,收都沒辦法收,卻偏偏要穿修身的T恤,下車一定要重重的關上車門,好讓更多人的聽到他德系豪車的厚重,并一定要戴著墨鏡的老板更配一些。
“那你看看這個,”她把周晨往背包那邊拉,“我覺得這款雙肩包就很適合你,”
女人好像就有這樣的心態,不管是和誰一起逛街,自己花了錢,也一定要拉著陪同的人花錢,或者像余小美這樣的,帶著周晨出來,就一定要為他花錢。
周晨猜想,可能她們這樣大把花錢的時候,其實也有些空虛有些負罪感吧,所以才要拉著人陪自己一起空虛、負罪。
“我真不喜歡,”他再一次推辭。
當年他沒錢的時候,對那些花幾十萬去搶一個包,搶不到還郁悶得不得了的行徑,一直非常的不理解,真的,想那樣糟蹋錢,少買些包,攢起來買一輛或幾輛昂貴的超跑他不香嗎,那好歹貴在明處。
原來他也不是沒有買過奢侈品,有,且僅有一次,而且是非常后悔的一次。
H牌的皮帶大熱的那一年,幾個損友從家里去首都叫他請吃飯,然后說起江浙一帶H家的皮帶都賣得沒貨,現在可以說買到一條就是賺到。
被他們一慫恿,周晨跟著他們,去燕莎也花了近9000塊入手了一條,一開始系上是感覺挺神氣,只是沒幾次,就覺得那樣顯眼的標志,太特么的別扭,然后就一直放在衣柜里供著,之后每每看到,總是肉痛不已,為什么要花這個冤枉錢?
這一次,雖然一定不會為錢發愁,只是,花幾萬十幾萬買個標志那么明顯的包……他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消費習慣,將來,估計也很難有。
“你說我一堂堂七尺的熱血男兒,要是想著靠一身名牌來撐場面,你會不會對我失望?”
余小美一聽,嗯,好像還有那么幾分歪理,男人,就是得有點志氣,正準備夸周晨一句,再一想,咦,不對,“你這意思,像我這樣,一買買這么多的人,是不是非常的沒出息?”
“哪里,你這很多都是幫你媽買的,你這是盡孝,”周晨解釋著。
確實是這樣,余小美堅持的巴黎行,有奉旨采購的意思,她老媽據說給她列了老長的一個單子。
“再說,不應該就是這樣嗎,男人努力賺錢,然后給自己心愛的女人買包買衣服買首飾,她們高興,他才高興,就像你爸做的一樣,而不是反過來,你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