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小的除了賭錢外真的沒做什么傷天害理的事情,還請大人大有大量放了我等吧!”張三哭求李寬繞過自己,奈何他的行為讓李寬心里滿是怒火,冷喝道:“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們也是被生活所逼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這才鋌而走險!”李四、張三相視苦笑,他們真的是為了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得不同意趙鎮提出來的條件,一輩子待在大理寺獄,事實上真的如此簡單嗎?答案是否定的!
李寬仔細看了李悕杰、陳良兩人的卷宗,事情經過如下:李悕杰與他人爭執,事后報復,雇傭人手打斷對方雙腿,燒毀其宅邸致其流落街頭乞討為生,且繼續威逼使得對方忍無可忍之下報官;判決李悕杰三年,并無提及賠償責任。
至于陳良更是人神共憤,因其家境富裕,在街上相中一女子,得知對方定下婚約,利用錢財威逼男方解除婚約,男方不同意之下出手傷人,事后不思己過更是做出玷污女子清白之事,使得女子背負屈辱被男方悔婚,而陳良僅僅判了三年。
李寬對于大唐律法不太熟悉,按照現代刑法奸淫罪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十四周歲者最高可判處死刑。若是參照現代刑法,陳良所犯之罪可處以死刑。
奈何時代不同,法律不同。平心而論,唐朝的律法與現代律法各有千秋,面對這樣的罪犯時就應該給予最重的懲罰。即便如此,在唐朝也同樣不提倡死刑。
除非是犯了十惡不赦之大罪,否則甚少判處死刑。并且,在唐朝從立春至秋分,不能執行死刑,這也是‘秋后問斬’的由來。
“生活所迫才鋌而走險?”李寬嗤之以鼻,鏗鏘有力的質問道:“你們有手有腳,又是身強體健的青年,為何不憑借自己的本事吃飯?一日三餐對你們而言真的有那么難嗎?”
“你們口口聲聲的說是生活所迫,那我倒是想問問大唐真的沒有適合你們做的事情?不論是販夫走卒,還是伙計等衣食不愁絕對沒問題!可你們偏偏走上以賭謀生之路,還在這條路上一去不復返,越陷越深甚至明知大唐律法嚴明之事都敢去做,你們不是生活所迫而是被金錢蒙蔽了眼睛,利欲熏心所致。”
張三、李四啞口無言,他們真的是因為生活所迫,那也可以理解。事實上,他們僅僅是貪圖享樂,用最簡單直接的方法賺取錢財。事到如今,他們依然不曾后悔,這也是李寬為何怒火中燒原因。
“你們二人可還有話說?”張三、李四均是搖搖頭沉默不語,李寬冷哼一聲,又看向陳良、李悕杰,道:“你們二人可認罪?”
“認與不認有區別嗎?”李悕杰絲毫不懼,泰然處之的反問,就算事情被拆穿他們依然不見悔改,反倒是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這讓李寬怒不可遏,“這么說你們是不認罪?”
陳良氣定神閑地回答:“敢問大人我們所犯何罪?”
“之前所犯之罪難道是假的嗎?”李寬將手中的卷宗丟到兩人面前,陳良、李悕杰淡淡的瞥了一眼完全無視,李悕杰回道:“若是大人所說此事,那我等認罪,再說此事早已判罰下來,大人是不是操心過頭了?”
李寬怒極反笑道:“操心過頭?你們是否真的以為我不敢動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