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有所不知,家父在世時與他們訂下婚約,小的前去便是與其商議成婚事宜。”賀季同說起此事,心里十分傷心,整個人看上去也是失魂落魄,“當晚子時,便有一伙人深夜闖入,見人就殺不留活口,好不容易殺出血路來逃了出去。至于后來官府緝拿,小的也曾與他們說過兇手不是我,是一位臉上有著刀疤的男子,可他們不信我說的,反倒是認為我在推卸責任,一氣之下才與官兵發生斗毆,打傷了兩人跑了出去,待我再被抓時已經被安上了殺人罪名,就連那官差也不知何原因莫名其妙的死了,這個罪也算在小的身上。”
趙謙根據他說的與案件記錄對比發現出入很大,而且發生地在潞城縣,案件也是當地郡縣審問后直接上報至刑部,刑部得知后按照大唐律法判處死刑,賀季同也被押送至京城大理寺獄關押。
“你可還記得那人模樣特征?”李寬追問賀季同,要是他不是兇手而是另有其人,尤其是賀季同剛剛說的見過兇手,只要畫出那人畫像來,就有辦法追查當年之事。
賀季同連忙說出那人特征,李寬依照他說的迅速的畫出畫像來,讓賀季同仔細辨認確定是否就是此人。賀季同按照畫像與自己記憶中的那人容貌對比,確定以后李寬便將畫像收了起來。
站在身旁的何修齊看見兇手畫像,眼里頓時滿是怒火,錢武狐疑道:“你與此人有仇?”
“不共戴天!”何修齊咬牙切齒的說道,“小的被判入獄便是此人在幕后搞的鬼,他與當地官府同流合污,克扣百姓賑災糧食,小的看不過去便入夜盜取糧食而誤傷官差這才落罪!”
何修齊說的倒是與記錄上一致,何修齊的確傷了官差,同時他也偷盜官糧。但是,判罰的緣由并非如他所說的那樣,反倒是說他私自帶人偷盜官糧,打傷官差數人被生擒,判處的也是死罪。
眾人聞言均是沉默,王槐等人對視一眼,總覺得這事不同尋常,錢武心里有了盤算。既然他們兩人落罪都與刀疤男子有關,只要查清楚這人是何來歷,一切問題迎刃而解。
緊接著,另外四名女子也說出自己的情況,她們的情況相差無幾,出身于貧苦百姓,因大災之年被賣入青樓。但是,有兩人因客人死于她們的床榻之上而落罪;令兩人則是想盡辦法逃離青樓而每次都會被抓回來毒打,后又被賣去成為奴隸,又私自逃走而被判處絞刑。
至于最后的五人,他們均是讀書人,有兩人因考場替考被發現,不僅剝奪他們的名次甚至下獄;有兩人則是盜賣書籍獲罪;有一人是妄議朝政而被判處死刑。
案件卷宗記錄的十分詳細,但是他們說的則與記錄不相符。事實到底是什么樣的,李寬也是一陣頭痛。現在的情況是,卷宗記錄與他們所述不一致,這也就造成案件的復雜性,相反何修齊、賀季同兩人的事情比較簡單,最麻煩的反倒是那兩名背負著奴隸身份的兩人。
因為大唐律法中明文規定:“奴婢聽為主隱!”
簡而言之,奴隸是不許告發主人,一切自由皆有其主人定奪,可以說完全沒有自由可言,更別說地位了。若是逃走則是犯罪,其主不僅有懲罰權力,甚至殺了她們都不會有事。因為她們成為奴隸那一刻起便是主人的私有財產,與其說是人倒不如稱之為貨物,這也是最難辦的事情,想翻案的機率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