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職員們跟他來游行是為爭取利益,又不是為打戰送死,既然已經成功拿到利益,又憑什么要留下繼續鬧呢?
根據地主會的說明,華資公司接納人員的時間僅有一個小時!
職員們可沒空跟他鬧!
因此,布蘭奇束手無策看人群疏散,身后只剩一批“鐵黨”繼續支撐他賺取更多利益。
總有一小部分人以為“大清”在呢!
搶完地還能賠款呢!
華資能讓一步就能讓十步!
呵呵,今天莊爺就會讓他們知道!什么是來自后世的民族自信、大國作風!
而在英籍職員們疏散的時候….一些穿著白衫,行事低調的陌生面孔則悄悄混雜進人群當中,裝模作樣地抗議著,很快就和抗議者混成一片且無人知曉……
莊世楷放下手臂,轉身把香煙掐滅,拿起辦公桌邊的電話,給港督打出最后通牒。
“港督先生,我是莊世楷!”
“莊警官!”麥理斯在辦公室里把電話接起,語氣已不像先前那般愉悅。
以“莊先生”為首的華資力量、五大老板、竟然甘愿向英資示好?
就算只是對底層的英籍職員示好!也實在出乎麥理斯預料!
而且根據估算華資已經缺少資金,想要拿出這么大批遣散費,五大老板又要變賣家產,拆借貸款了。
這招“割肉飼鷹”太絕了!已經把麥理斯逼到角落!
而這種招數麥理斯并不是想不到,而是做不出,所以預估對方做不出!
等于是聯軍做不出吃雪團、就面粉、向敵軍發起進攻,所以潛意識無法下達判斷…
“游行申請的集會時間已過。”
“是否驅散市民?”莊世楷看一眼手表說道。
麥理斯很沉得住氣,肅聲答道:“你是港島總區的負責人,你有權處理港島轄區的游行事件!”
“明白了!”莊世楷這回直接掛斷電話,不等港督回復。
最后通牒已下!
可行動了!
這回就拼誰更能沉住氣!
莊世楷拿起對講器,轉身,一拳輕擊玻璃,肅聲講道:“前線聽令!”
“yes,sir!”周華標連忙抓起對講器,神情一凜,彰顯威勢。
“根據《港島法例》第245章,游行集結不得超過一個小時,否則警方有權驅散。”
“現在命令前線防爆部隊向游行集結人員發出最后警告!若集結人員不予疏散,以《公共安全條例》第IV部“非法集結、暴動及相類罪行”予以疏散!”
“請警方嚴格執法!保護市民公共安全!”
“yes,sir!!!”
周華標大聲吼道。
莊世楷放下對講器,揚起眉毛,神色英武的盯著樓下。
港島法例上確實有制定“游行時間”得限制,這里的限制不是指整個游行過程,而是指游行會合以后的集結時間。
畢竟,集結時間過長可能影響市政、更可能醞釀危機。
因此,游行過程怎么樣!路線怎么劃!時間用多少!
隨你定!
游行集結以后?
只有一個小時!
這是不在申請表中,默默寫在法例的條款…
很少人用!但卻很實用!
更在于執法者敢不敢,想不想用!
而《公共安全條例》則更加普遍,經常會派上用場,當集結活動超過時間限制,便可自動定性為違法集結,適用“非法集結、暴動及相類罪行”,可處監禁5年,2級罰款及監禁3年。
對執法過程中襲擊傷害警員者,可以《侵害人身罪條例》36b,“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處監禁2年。依《警隊條例》第63條處5,000美金罰款及6個月監禁。
這時鬼佬職員們不知從哪拿出一箱箱臭雞蛋,一框框臭白菜,開始向警隊方陣丟白菜,砸雞蛋,語言武器升級為極度“輕微”的物理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