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月錢一年八百六十貫,三年你身無分文,三年后你擁有價值數千貫的金銀,你給我解釋一下,你的錢從何處來。你可以編,但你能把這個謊言編的圓嗎?誰說宋律無依,你背一下宋律中關于竊的條文。”
韓嗣是真讀過書的,立即就能背來:“凡私自移走、支配、藏匿他人所有財物者,為竊。”
韓絳說道:“去年的大賬,僅糧食就少了五十多萬斤或是六十多萬斤,這便是韓府所擁有財物,誰得了?捉賊見贓、捉奸見雙。肚子鼓起來了,還需要見雙嗎?”
韓嗣猛的一抬頭:“少君,這不合宋律。”
“詭辯,也是律條的應用之一。合不合宋律,看人心服不服。案堂上的判官信服,圍觀的百姓信服,有幾個人去熟讀宋律,判官要的是公信,圍觀的人要的是他們義理上能夠接受的結果,堂上對薄的二人,無論結果如何,總會有一個不甘的。”
韓嗣:“少君,我不服。”
韓絳并不介意韓嗣的反應:“沒事,不服你可以與我再辯論,或等結果之后再辯論。”
韓嗣咬緊牙關:“少君,士林中對韓府頗有微詞,我想當一個清官。”
韓絳站了起來,非常嚴肅:“韓嗣,送你一句話。贓官奸、清官要更奸。不懂,就慢慢悟,悟不出來,你這輩子也當不了一個官。”
韓嗣伏身一禮,起身準備告退,走了兩步又停下了:“少君,我剛心思都在今日之事,忘記轉交給少君一封信。”韓嗣將信遞給韓嗣后,再次施禮告退。
信是韓安寫的。
內容是翟簡帶著兩位大人物來了,想找韓府和解此事等等。
韓絳看完后,將信收進懷中,又回到軟墊那里靠著,繼續拿起了那本論語。
論語?
不,只是一個論語的封本,里面是空白的白本,韓絳把自己整理的一些資料寫在了里面。
有點頭疼。
如果可能的話,韓絳真想告訴那個在背后操縱一切的人,我就是想活著,你別動我,我也不動你。
但很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韓絳在手上這本論語關于制銀這一頁加了三個字:得銀者。
誰得到了這筆錢,未必是幕后主謀,但最少也是非常靠近主謀的人。
合上論語,韓絳閉上眼睛準備休息一會,晚上還有一局呢。
韓絳心里清楚,自己以幾乎不講道理的手段干掉了一個,但還有更多的,嘴上說不需要韓桐這些退養的老管事們,事實上這事還得他們來辦。
那么,晚上必會有一場交鋒,應該怎么切入呢。
韓絳要休息,為晚上養足精神。
正如韓嗣所預測的路程,天黑的時候韓絳的船再一次回到了富春山莊,船停穩之后韓絳說道:“我要先去洗漱、更衣,若幾位老管事還沒吃,一起用餐,若吃過了,等我吃一點晚上一同品茶。”
“是。”韓嗣欠身一禮,先一步下船去安排。
韓絳不餓,而且一直在船倉內,其實也不需要換衣服。
韓絳只是想讓韓嗣先去見韓桐。
山莊內,韓嗣坐在韓桐下首的位置,屋內坐的都是曾經在韓府當過金牌管事的人,若說這些人是不是都忠于韓府,韓絳也不想猜,但能夠在韓府幾代人效命,韓絳相信他們已經把自己當作韓府的一員。
水至清則無魚,可水也不能混到連水草都不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