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安城內,有去過宛城的小商。
小商說出了他所知道的。
“各位,宛城有新規矩。叫定額制,比如燒瓷的坊,燒多少碗、燒多少碟子,宛城的官會給你一個數額,不得超出這個數額,但也不能低于數額的范圍。而后這一片幾個坊負責供應那個縣,都是有分配好的。價格卻不管,但不允許各坊聯合定價。”
有人就問了:“稅呢?”
“聽說有專人負責各行計算,陶器的稅是價值千文收四十文,瓷器是收九十文。酒是一千文收三千文的稅,鹽、糧免稅。自家編的席,每月五張席之內免稅,五張至十張,每張席兩文,超過十張依工坊定稅。”
宛城的酒稅是臨安的三倍。
臨安就是一倍的稅率,宛城直接就是三倍稅。
有小商說道:“酒的稅有點高,不過咱平頭百姓也不靠喝酒過活。”
那位便說了:“還有更高的呢。”
“更高?”
“對,訂制珠金鑲玉華服的,最高收到七倍的稅。”
馬上有人反駁:“你別胡扯,這個我知道。那叫一成商稅、二成流轉稅,三至七稅奢侈品稅,奢侈品稅有專項賬戶,而且支出公開,用于孤老、幼教、婦弱保障支出,各村宿老可代表普通各戶去查賬。”
這消息一傳出來,小商人不罷市了。
也不鬧了。
很顯然,大宋現在的稅制就很坑了。
大商經營著禁榷的貨物,稅少的可憐,小商人開店要交各種錢,稅看似不多,亂七八糟加起來,好多。
一群小商人間還列了一個比較用的圖表。
臨安的酒,普通的一斤二十文,但他們都懂,實際上十二文交給了朝廷。這算是一點二倍的稅。
宛城的酒最便宜的三十文一斤,二十三文交給了宛城官府,這超過三倍的稅率。
酒是可以不吃的。
而鹽。
臨安城眼下官鹽四十文一斤。宛城的鹽十八文一斤。
不提禁榷范圍的貨物,只說之外的。
竹席。
臨安這邊是過稅兩分、住稅三分,加起來約在百分之五,店鋪的各種雜費,每個月根據店鋪的大小,幾千文不等。
宛城呢,階梯稅率。
小工農自產的少量貨不收稅,大量也就是幾份錢,工坊等級的各層加起來,大約在百分之八。
似乎比臨安高。
但是。
宛城的店鋪、工坊的人丁稅是攤在工坊內的,月收入低于三千文的人,不用交一文錢的攤丁,月收入高于三千至五千的,總共才二十文。
宛城一個工匠月收入過萬的,是一百八十文。
月收入三萬錢以上的,那是有點狠了,開始增各種稅,怎么也要扣掉三千文至四千文錢。
不過,人工是有上限的,就算是臨安城月收入超過三萬錢對普通人來說,不敢想。
這樣再折算攤丁入店的錢,以一個東家五個伙計來算,把攤丁加進去也就是相當于百分之四。
小人物不鬧了。
因為他們怕了。
宛城的事情傳到了臨安,臨安的大人物肯定不高興了。
因為宛城顯然處處于窮人為善,對富人有點小狠,對巨富之家來說,可能是一個災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