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存疑:“身份證給我看一下。”
彭維國早就有準備,保安們立刻把身份證奉上。
民警看完,心里疑問更大,都是外省的,立刻盤問:“在青河做什么?”
彭維國道:“司機。”
“你們呢?”
民警又問剩下幾個保安。
“司機。”
保安們很配合,全都有問必答。
民警更加疑惑,問:“你們在啥單位工作,都一伙的?”
彭維國道:“我們給沈老板開車。”
民警一愣:“哪個沈老板?”
沈濤接了一句:“我哥,沈輝。”
民警又是一愣,他當然知道沈輝,傳說中的青河首富,縣領導的座上賓,青河人就沒有不知道的,就算之前有不知道的,可年前那場轟隆的婚禮也讓所有青河人記住了沈輝。
只要一提起那支牛逼到爆的婚禮車隊,青河人就會自動想起:沈老板弟弟結婚。
“沈輝是你哥?”
民警沈不住問了一嘴,實在太意外了。
城建局的工作人員卻一點不意外,來之前就知道了。
沈濤點頭。
民警也沉默了,這一家更特么不好惹。
怪不得人家敢來物業攆人,原來并不是軟柿子。
可現在傷了人,性質就不一樣了。
光頭還在那哀嚎呢。
民警覺得頭大,壓根沒法處理了,只能等領導。
領導沒來,120到是先來了。
把光頭抬上救護車,物業的一個女人跟了過去。
民警又聯系了光頭家屬告知情況,然后繼續等領導。
很快,領導過來了。
城關鎮所的一位副所長。
所長認識沈濤,問清楚情況后也麻爪了。
依舊不好處理,只得一邊繼續往上匯報,一邊把所有人請去派出所問話,所長匆匆趕回來問明情況,也覺得腦瓜疼,卻只能先拖著,繼續往上匯報。
最后報到局長那里,局長一聽更是蛋疼。
“艸,都特么沒一個省心的。”
局長罵了聲娘,說:“先把傷人的扣下……,算了,等我給領導匯報下。”
沈老板的人能扣嗎?
扣也能扣,但會有什么結果實在難說。
局長是知情人,知道縣里卵足了勁準備開發小青山呢,大金主就是沈老板,這種時候扣沈老板的人,搞的人心里不痛快誤了縣里的大事,估計書記縣長能把自己吃了。
況且這事說來說去,源頭還在物業。
人家業主聯合起來,連手續都準備齊了,要讓物業滾蛋,本身就是合法的。
而且還是物業先動手的,就算被打斷一條腿,最多也就是個防衛過當。
根據刑法規定,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防衛過當,刑法同樣有規定,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以沈老板的影響力,這能算個事嗎?
掛了電話,局長干脆直接給一把手匯報。
汪海峰聽到消息也有點懵了,怎么會有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