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你的到來,王子殿下。”
一名海軍軍官走過來說道。在海軍中同樣有一批懂得外語的軍官,天方語也是必修課。
“啊,謝謝!”
有點緊張的塞義德王子,看著甲板那邊站立的軍官,他們穿的都差不多,不過誰才是明國的將軍?
“誰是將軍閣下?”
塞義德王子問道,
“我應該和誰談判?”
跟在他身邊的年青軍官,把他的話翻譯成漢語。
立在甲板上的甘輝聽了哈哈大笑,說著:
“談判就不用了,太浪費時間了,既然你已經過來了,那就直接簽字吧,條約已經給你準備好了!”
什么?
不用談判了?
直接簽字?
看著甲板中央的那張桌子,塞義德王子有些懵。
他過來不是和這些明國人進行談判嗎?怎么他們又說不需要談判了。
現在怎么辦?
在塞義德王子發懵時,甘輝又問道:
“丁校尉,條約準備好了嗎?”
“回提督,條約已經準備好了。”
丁云的手里就捧著那份以平等自愿為原則制定的條約的文本,文本分別用漢字和天方文字寫成。
甘輝一揮手,
“那你就念一下吧。”
“是,提督大人。”
丁云就開始宣讀這份平等條約了。
條約的內容當然也是“格式化”的,雖然大家都是第一次作,可畢竟也有一些參考。
因為亞里巴蘇丹國并不是大明的藩屬國,更不是什么諸侯,所以呢,大明和他們交往自然和諸侯藩屬不同,在大明的文化體制之中,自然是高出蠻夷一等的,況且這些還是“不受教化的化外蠻夷”所以,條約上的文字自然也見不到什么友好啦、協商啦。
不過盡管如此,還是有些場面化的文字,比如什么為了和平之類的字眼,當然這不重要,重要是條款。
第一,割讓穆桑達姆;
第二,向大明賠償商人損失以及軍費共一百五十萬兩銀元;
第三,大明商人可以在亞里巴蘇丹國自由行商,蘇丹國需要保護明商。
第四,蘇丹國不得向大明官商征稅,不得阻撓大明官商的自由貿易。
第五,大明臣民在蘇丹國犯法,要交給穆桑達姆的大明官府審判。
第六,當然是在要設立租界,這個可是大明的傳統啊,長崎不就有大明的租界嗎。
……
一共就這么幾條而已,也不是照抄唐國的格式條款,不過大致上差不多。總之一句話,就是割地、賠款,再加上治外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