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勒馬爾資產風控公司上市了,它也的確為林奇帶來了巨額的財富,但是這些財富除了幾百萬的現金之外,更多的還是股票的市值。
它不是真正的財富,不是現金。
作為目前最大的股東,如果林奇要減持手里的股份,那么肯定需要向外發布公告。
林奇一旦堅持,就會引發恐慌,所以他手里的股份基本上不會減少了,這也是為什么他想要發行更多股票的原因。
只有足夠多的股票活躍在市場上,才能帶來更多的價值。
既然他現在得到的這些東西,都只是股票,不是現金,那么他怎么應對即將掏出的那筆錢呢
很簡單,那就是發行債券。
前幾年聯邦國會通過了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法案,允許企業向員工發行債券,而這么做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減緩企業因為缺少資金倒閉,造成更多人失業。
發行債券的權力下放到企業,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可以通過債券的方式向員工乃至社會進行募集,有了錢,企業就不會倒閉,工人們就不會失業。
而借錢給企業的人,在兌現這些債券之后也能得到高于銀行儲蓄利息的回報,可以說這是多贏如果企業能兌現的話
這項法案并不蠢,也不壞,確實幫助了不少企業渡過難關,隨著聯邦在國際社會地位越來越高,實體行業重新迎來了新的春天與巨額增長,很多人因此而受益。
所以到現在為止,這些法案都已經存在并且有效。
聯邦政府認為,一個企業發行債券本身不存在任何問題,購買者自己會對企業的情況進行判斷,并且也有詳實的法律對投資者進行最大限度的保護。
所以它的門檻很低,只要有金管會簽了字,有人為公司發行,那么基本上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在聯邦具有企業債券發行能力的只有九家公司,分別是六大行和三大行。
前面的六大行是聯邦六家最大的銀行,而后面,則是三大交易行所,只有他們具備發行企業債券的權力。
林奇要發行債券,找的就是聯合交易所。
為什么不找銀行,那是因為銀行的事情很多,而且現在林奇手里把持著勒馬爾國家銀行,如果找聯邦的銀行為他發行債券,難免會多出一些不必要的交易。
因為勒馬爾資產風控本身是一個皮包公司,銀行方面肯定會把目標放在其他地方,而不是對這家皮包公司的股權,資產什么的做計較。
比如說銀行直接認購,但是要求和他簽各種協議,各種補充條款甚至直接要求和他對賭,目標就是勒馬爾國家銀行的股權。
銀行這些貪婪的家伙不會放棄任何的機會從林奇的手中拿到他們想要的,所以從一開始林奇就不給他們提要求的機會,把目光放在了交易所這邊。
聽到林奇說希望聯合能作為發行方為林奇的公司發行,執行董事也非常的高興,因為代理發行,就意味著錢。
交易所和銀行不一樣,銀行的體量很大,在他們這些龐然大物的眼里,什么東西其實都是食物。
只是有的食物味道不太好還有毒,吃下去會讓自己痛苦。
對他們來說只有吃和不想吃的分別,沒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但是交易所不太一樣,它的體量并不比銀行大,同時它承擔的責任,履行的義務和營業的內容相對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