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已經有些貌合神離了,塞拉整天交際于他們生活的社區小社會,開始嘗試著去當一個“夫人”,試圖把命運曾經給予她的艱難,都一口氣的奪回來。
她整天參加各種的活動,和其他的夫人們一起做頭發,一起逛商店,一起看雜志,一起跳健身操,她比林奇想象的更容易的融入到了社區乃至更大的社會環境中。
內爾則整天和他的小秘書打情罵俏,偶爾還會占點小便宜,兩個人的生活軌跡在暴富的過程中一下子錯開了,再也沒有的相交的點。
所以林奇也沒有干涉他們的生活,沒有因為他給予了他們豐富且富有的物質生活,就要求他們必須表現出恩愛的樣子,那才是最殘忍的事情。
現在的情況反而更好一點,林奇唯一的要求是如果內爾決定真的和塞拉分開,他必須處理好這一切之后,才能夠和他的女友或者新的女友之類的住一起,包括生孩子。
根據聯邦的法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離婚期間,單方面產生的私生子具備一部分家庭財產的繼承權。
換句話來說在婚姻維繼期間的婚外子也具備合法的家庭財產繼承權,推動這項條款立法的就是女權組織……。
一旦內爾現在有了孩子,這個孩子甚至能夠分林奇的錢!
所以林奇絕對不允許發生這種事,內爾必須離婚,林奇成為了獨立的沒有財產分割關系的自然人之后,內爾才能有新的孩子。
總之,這個家庭有點小煩人。
時隔一個多月,再次見面時內爾已經不像是上一次見面時哭喪著臉,他看上去似乎在這邊過得不錯。
林奇丟了一個香煙給他,他說了一句謝謝,然后很自然的點上,吸了一口,“我已經準備好了,什么時候開工?”
林奇在他旁邊坐了下來,“等我們再招點人,不過你可以先開始著手做準備了。”
“我們首先需要一家水泥廠,一直從聯邦把水泥運過來不太現實,運輸的費用太高了。”
“然后我們需要拿下幾個能產出制造水泥原材料的資源礦,配套的生產設備你都需要弄好,一旦我們開始工作,就不會停下來。”
其實從國內運輸水泥也不是不行,盡管費用會升高,這些都不是什么麻煩,林奇完全有辦法說服國會立法給這些基建類商品提供出口津貼。
而且聯合開發公司的其他股東們也會愿意配合林奇,從某方面來說這種法案對聯邦本身也是很有意義的。
可畢竟太遠了,錢不會虧損什么,但時間呢?
還不如在本地制造,雖然有點慢,可勝在直接就能拿來用,反而比從本土運輸快捷不少。
更何況,納加利爾也需要發展嘛,他們和聯邦簽訂的國書中就有這些條款,聯邦商人幫助納加利爾建立一些工廠,完成一定程度的工業基礎,納加利爾則不向這些工廠征稅。
等一定年數后,聯邦方面會完全的,徹底的把這些工廠的產權全部轉移給納加利爾指定的團隊或者個人,也包括他們的聯合政府。
所以在本地開廠的好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