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商標販子他們會在聯邦各地尋找某些當地知名的企業,如果這些企業在商標方面不夠完善,他們就會搶注商標,然后起訴這些人。
這些玩法其實已經存在很多年了,從《商標法》出現后就存在了,但總有些人在賺錢的時候,忽略了一些東西,以至于直到今天這群人還有生存的土壤。
莫莫也皺著眉頭,第一次接觸管理方面的事情讓她意識到想要轉幕后,其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有太多需要學習的東西了。
“這里有電話,打電話過去問問他們打算要多少錢。”,林奇把文件丟在桌子上,指了指最后一頁的頁腳,上面有一串號碼。
他說著看向了莫莫,后者深吸了一口氣,提起了電話,當著林奇和助理的面,撥通了那個號碼。
在簡單的互相介紹之后,電話被轉到了據說是社長的人的手里。
“莫莫女士,非常抱歉,我也是聽朋友說聯邦那邊有一份即將創刊的雜志和我們的雜志撞名了,所以我只能讓律師提醒你們一下。”
“如果這對你們造成了一些困擾,我深表歉意。”
很溫和的說法,但當林奇洞穿了他的偽裝之后,就顯得很惡心。
莫莫也沒有過多的說什么廢話,直面主題,“如果我要買下你的商標,我要為此支付多少錢?”
“買?”,電話里的聲音充斥著一種驚訝的語氣,“不不不,莫莫女士,你誤會了,這個商標是非賣品,我們不會出售它。”
“它是我和所有同事們的夢想,無論如何,我們都不會出售我們的夢想!”
聯邦現在的傳聲效果挺不錯的,林奇居然從復原的聲音中聽見了熱烈的感情。
但……感情這玩意,不值錢。
“我們很有誠意,你可以開個價……”,莫莫進一步的試探,還把開價權給了對方。
電話另外一頭的社長似乎也咬死了這一點,“我說過,我們不會出售我們手中的商標,不過我們還有一種合作的方式……”
莫莫看了一眼林奇,林奇臉上有一抹譏笑,他微微點頭,讓這通電話繼續下去。
其實不用繼續下去他都大概猜到了對方要做什么,如果不出售自己手里的商標,但林奇這邊又可以使用,那么這是什么辦法?
當然是林奇最擅長的合作辦法了,他們授權林奇使用商標,然后獲得利益,按照百分比的那種,甚至抽走的是純利潤。
這不能說對方的胃口太大,也不能說他們太貪婪,這恰恰就是資本最原始最本來的面目。
只要有機會,資本就要博取最大的回報率。
更別說現在他們占盡了優勢,他們理所當然的就要得到更多!
對這個雜志社來說,哪怕林奇不用《先鋒》這個名字也無所謂,他們只需要后續炒作一下,商標依舊能賣個好價錢。
甚至都不需要出售,只要重新經營,就有可能把雜志重新經營起來!
果然,莫莫讓對方說出條件之后,對面就提出了他們的合作方法。
“我們可以把商標給你們使用,但是你們需要支付給我們銷售額百分之三十的授權費,對于廣告投放,我們也有優先決定的權利……”
在一連串的條件中,還有什么要給他們留下一定頁數的頁面,給他們專欄之類的,總之非常的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