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燦燦,紅絨絨的陽光,鋪在他們的兩個人的身上,讓這幅友誼之圖,變得更賦有意義了。
接下來的歸途,雙方的人都很順利。
里斯本帶回去幾個土元素操控的最熟練的地妖精。
而麥凡則是帶著自己的收獲,在戈壁灘中一處無人的角落里選擇了回歸。
帶著他們開出小鎮的導游,怎么也不會想到,在寂靜無人的公路線邊上,那群過來科考的外國人,就這么悄無聲息的消失了。
等到他們剛一回到麥凡的小院……
遠在大洋彼岸,一座繁華都市里的一座秘密倉庫中,有一個隱藏在黑暗中的人,咦了一聲。
早起的陽光實在是太討厭了。
這讓他無法自由的出去活動。
最讓他煩躁的是,自己身體內,存在著的另外一個能力體,與他之間的聯系莫名的斷了。
這個能力體,是他體內產生異能的時候,莫名出現的。
在這個黑影發現的時候,還為此恐懼了好一陣。
但是當他發現,這個寄生體,只是將他的身體當成一個載體,只是寄居了之后。
他也就將它給放在了腦后了。
除了每天晚上,這個寄生體會莫名的離開,等到幾天之后,又悄無聲息的回來。
每一次回來,這寄生體就會大上一圈,能力也會強上幾分……
其余的,他是一點都不用操心的。
得到了增強的能量體,也會反饋他一點好處。
比如說讓他的身體更加靈活一些。
不會在行走的時候,連腿彎兒都打不了。
幫他吞噬吸收掉一些殘余的痕跡……
讓自己的進食,不會被別人發現。
是的,這是一個喪尸,在靈氣復蘇的時候,產生了靈智恢復了記憶。
但是由于他嗜血的本能,又無法回歸到人類社會。
按道理,他在誕生耳朵初期就應該被人發現的。
畢竟他的啃咬以及進食,是無法做到毫無痕跡的。
而且他剛才出生以及復活時,身體還是十分僵硬的。
若不是有兩個不明物質進入到他的軀殼之中,跟他共用了一個身體……
他說不定早就被人類發現,并被徹底的消除了。
畢竟對于人類來說,無論是異能者還是普通人,自己都算得上是對方的敵人。
若不是他每次都將啃咬的人吃的十分的徹底……
就他現在生活的區域,怕是早已經變成活死人之墓了。
亦或者是他在剛開始造成恐慌的時候,就被人抓走進行研究。
不會像是現在這樣,有時間去提高自己,一邊嘗試著能夠在陽光下行走,一邊幻想著重新融入到社會之中了。
可是現在,幫助他軟化身體的那個寄生物不見了。
只剩下一個能夠擴充他的思維,控制他的食欲的寄生體了。
他現在只能慶幸這一部分的寄生體,從進入到他的身體之后,就沒有離開過一次。
否則若是這個寄生體也消失了話……
他想著更高級別喪尸進化的希望就要破滅了。
‘要不要去找一找那個寄生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