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具水車只推動一具織機會出現水力及水車浪費的問題,只需要對主軸進行一個簡單的串聯再增加水力,一具水車完全可以推動五具甚至更多織機。
另一方面布匹也需要投入市場后進一步檢驗其質量,否則大規模批量生產后才發現問題損失就大了。
所以十天后沈兵就讓蒙良將生產出的布匹運送到雁門郡售賣……
蒙良雖說不是商人出身,但以他的身份以及到處都有狐朋狗友,去哪里打通關系甚至設下一個零售部都不是大問題。
意料之中,這批布運抵云中郡后不過半天時間就一售而空:一匹四十五錢質量又是難得的上乘,不被搶光才是怪事。
就像計劃的一樣,布匹售出后馬上就換成糧食運回云中郡。
這過程甚至不需繳稅……
戰國時期商人及工人的稅收其實很難征收。
商人還算好,比如有固定的商鋪或是在集市售賣,這些地方郡府有辦法參與的就可以征收。
若只是臨時的交易地方都沒來得及參與,比如像蒙良這樣千余匹布運來只半天便就地售完……確切的說并不是集中在雁門郡出售,而是一路運往雁門郡的路上就沿途出售。
只不過沿途大多是窮苦百姓購買力不強,且主要是以物易物……云中郡的布匹就支持以糧食換布匹。
這類的交易政府想征到稅都難。
其實別說古代,就算是現代對街頭的小商小販或者偷稅漏稅都是防不勝防。
工籍更不必說了,這個地方打下零工拿到工錢就走人換個地方,地方根本就不知道、不確定也無法跟蹤每個工人都賺了多少錢要繳多少稅。
只有農民的征稅才是固定且易實施的:根據你擁有的田地來征,怎么也跑不掉。
這也是古時重農抑商且工籍地位低的原因之一。
不過當然,沈兵為了不讓人抓住把柄同時也是為了長期發展,所以讓蒙良主動到雁門郡郡守那報備并繳稅。
初時一切都很順利。
云中郡距離雁門郡不過一百六十公里。
五天一個來回,運去的是布匹帶回的就是一車車糧食。
只不過糧食與布匹的體積不一樣,所以還有盈余的錢。
蒙良似乎很享受這過程,他回來就對沈兵說道:
“將軍,此去一趟又能一路觀光又能與酒友相聚,還能售布賺錢。”
“往后有這等好事便交給屬下了。”
這方面蒙良其實是有點逆反心理。
他其實并不缺錢,且從小到大都衣食無憂。
但也因此被周邊乃至家人定義為“紈绔子弟”……這種從來沒賺過錢花的都是家人給的錢的人,一旦自己會賺錢就會有一種新的體驗。
甚至可以說這不只是一種“體驗”,更是一種“驕傲”、“自信”、“自豪”。
要說有什么能收服這種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只怕只有這種來自其內心的自豪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