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終于浮出水面。
這個男人穿著再尋常不過的短袖襯衫,牛仔長褲,腰間挎著一只略顯陳舊但清洗干凈的單肩包,看著不像是殺人犯,反而像是個路過的年輕上班族。
根本不會有人在人群中注意到如此普通的他。
但此時此刻,這個男人就像是融化在水里的鹽,被那正義的太陽曬得析出來了。
在場一百多雙眼睛齊刷刷地鎖定在他的身上,讓他再也無處遁形。
“我....”
被林新一視為兇手的那個年輕人臉色有些僵硬。
但最終,他回應的是:
“開什么玩笑啊?!”
“因為幾只蒼蠅就說我是兇手?我前不久剛吃過冰淇淋,手上沾到了冰淇淋上掉下來的奶油糖霜,這也很正常吧?”
那年輕人這樣激動不已地為自己辯解著。
“呵呵。”林新一還了他一個不屑的笑。
的確,飛蠅尋血這招其實局限性很大,非常容易受到干擾。
像生活中常見的糖霜、奶油、蜂蜜之類的東西,也完全能把蒼蠅吸引過來。有蒼蠅聚集也并不能說明這個人身上一定有血。
現在和古代不一樣。
古代可以靠飛蠅尋血讓兇手低頭認罪,應該是因為...
要是不認罪,兇手估計是會被帶回衙門拷問的。
什么指夾板、老虎凳之類的刑具往上一伺候,哪個人能撐住不招供?
這還不能說那位檢官不地道。
畢竟,那位檢官能想著用飛蠅尋血的科學手段來查案,而不是直接把跟死者有仇的幾個懷疑對象帶回去嚴刑逼供...
在封建社會,就已經算是法治精神在熠熠生輝了。
古代有“方便”的辦法,但現代就更“麻煩”一些。
現代查案一切得講證據,而蒼蠅可還遠遠稱不上是可靠的證據。
但是...
林新一也從來沒想過要用蒼蠅充當指向兇手的決定性證據。
飛蠅尋血只是他在迫不得已、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拿出來的從100多個人里盡快鎖定嫌疑人的篩選辦法而已。
按照他的想法,人群里或許會有好幾個能吸引蒼蠅的乘客。
但這一點沒有影響,他只要這少數幾個有蒼蠅圍著的乘客留下來,帶到警視廳一個一個做魯米諾潛血檢查,就能進一步確認誰是兇手。
而現在,一百多個人里正好就只有這么一個被蒼蠅喜歡上的。
都不用再等下一步的檢查結果,兇手基本就是他了。
“不要再負隅頑抗了。”
“你沾到的是血還是糖霜,科學自會告訴我們答案。”
林新一一眼就看出這個嫌疑人恐怕根本不知道魯米諾的存在,所以還存著那么一絲僥幸心理。
于是,他就干脆再在大家面前科普了一下什么是魯米諾反應。
能找到稀釋血跡的試劑?”
聽到這些,那個年輕人的聲音微微顫抖起來。
但他在一番眼神波動之后,卻還是沉穩清晰地回答道:
“那也說明不了什么啊!”
“我早上才流過鼻血,當時是用手擦的。”
“所以就算從我身上驗出血了,也根本不能證明我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