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新一剛剛說的可不是廢話,也不是無意義的電視劇臺詞。
因為就像這句“米蘭達警告”所說的那樣...
嫌疑人在警察面前說的話意義是不一樣的,是可以拿到法庭上當證據的。
所以林新一才沒有急著揭穿這個長發男的真面目,而是特地等到警察趕到現場,才開始以這種可以被視作正式訊問的方式,跟對方展開對質。
“姓名?”
“岡田太一郎。”
“年齡?”
“39。”
“職業?”
“額...自由職業。”
“......”
林新一問了一大串無關緊要的問題,讓對方消除警惕心理,形成有問必答的定勢思維。
然后,他才突然問道:
“在之前的幾個小時里,你在哪里,做什么?”
“我在...”長發男愣了一下,然后又迅速回答上自己想好的答案:“我在家里,躺在沙發上睡午覺。”
“哦?”林新一露出了玩味的目光:
“也就是說,你今天根本沒去過你家的后山,沒見過那幾具尸體,也不認識那幾個死者咯?”
他特意將‘沒去過后山’和‘沒見過尸體’、‘不認識死者’放在一句話里,一并發問。
這是在利用犯罪分子的逃避心理。
在被問到“認不認識死者”這種關鍵的問題,犯罪分子為了表示自己與此事無關,多半會堅定地回答不會。
而在否認的過程中,為了讓自己徹底撇清和此案的關系,他們往往會下意識地回答,自己根本沒去過現場,也沒見過尸體。
果然...長發男的回答是:
“沒有,我不認識什么死者,今天也根本沒去過后山,更沒看見什么尸體。”
“那就好。”
林新一的表情悄然變得輕松:
嫌疑人要是隨便編個借口,說自己今天去過后山,那這問題反而不好解決。
可他卻在諸多警察的見證下,留下了自己沒去過現場的假證詞。
這把已經穩了一半。
問題已經悄無聲息地從如何證明長發男殺人,轉變成了,如何證明他去過案發現場。
后者顯然比前者更容易做到。
只要能想辦法推翻他的假證詞,證明他是在警察面前說謊,這案子就差不多能解決了。
因為這種自我矛盾的供述放到法庭上,本身就是一件對犯人極為不利的證據。
“岡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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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一目光炯炯地看向這個長發男:
“看來你對自己做的那些反偵察準備真的很自信。”
“我...”長發男咬死不松口:“別說廢話!證據,能證明我殺人的證據呢?”
“別急。”
林新一微微一頓,語氣嚴肅地反問道:
“你說自己沒去過案發現場是吧?”
“那我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你去過現場...你又該如何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