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摩德一陣無語:
讓你出來破案,你還真就只記得自己是警察了?
怪不得他之前兩次和降谷警官合作,結果什么都沒試探出來...
“唉...”她在心里無奈一嘆。
但貝爾摩德還是順著林新一的思路,回答上了他的問題:
“兇手用的是長管霰彈槍吧?”
“這種截短的霰彈槍...在曰本應該不太好弄到。”
曰本也是一個嚴格控槍的國家。
尋常人能從黑市上弄到一些走私過來的酥蓮手槍,就算是很有門路了。
想搞到霰彈槍這種威力的大家伙,還得是截短款的衍生版本,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根據我們公安的數據...”
降谷警官也附和著說道:
“曰本歷年發生的霰彈槍槍擊案中,幾乎就沒有是短管霰彈槍作案的。”
“因為這種截短霰彈槍普通人的確很難弄到手。”
“那些槍擊案中最常出現的霰彈槍,還是各種獵槍。”
曰本雖然禁槍很嚴,但在打獵用槍上卻管得相對較松。
所以民間保有的獵槍數量很多,而這些能從正常渠道購買的獵槍,無一不是那種體積龐大的長管霰彈槍。
“對...”降谷警官分析道:“兇手用的,應該就是這種長管獵槍。”
“這樣一來,他從現場帶走彈殼的行為,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民間人士雖然容易弄到獵槍,但這些合法獵槍的槍彈痕跡數據在相關部門那里都是有備案的。
如果兇手用的是合法備案的獵槍,那他要是不把彈殼從現場帶走的話...
警方就能直接從彈殼上體現的槍彈痕跡特征,找到這個兇手。
順著這個思路...
他既然特地帶走了彈殼,就很有可能用的是合法登記的獵槍。
不然如果他用的槍是黑槍,就算把彈殼留在了現場,警方也沒法從茫茫人海中把他找到。
“嗯...”
“既然這種猜測是最有可能的。”
林新一仔細想了一想,說道:
“那我覺得,兇手應該和死者認識。”
“他們不僅認識,而且還都熟悉那個案發現場的位置——”
“他們有可能,是約在那里見面的。”
“這...”降谷警官有些無法理解林新一這跳脫的思維:
大致猜出兇手用的是長管獵槍,怎么就能判斷出,他是和死者約在案發現場見面的。
而不是提前在山外會合,一起進山的呢?
“很簡單。”林新一笑了笑:
“長管獵槍體積太大,如果帶在身上,是不管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兇手小心收拾現場、不愿警方發現死者真實身份的表現,已經暴露出他和死者存在社會關系,害怕警方通過死者身份查到自己的警惕心理。
而發現尸體的位置在深山之中,只能靠腳走。
搬運尸體可是一個力氣活。
一個正常人是沒辦法把一具一百多斤的尸體,從山下搬到重重深山之中的。
所以案發現場大概率就是陳尸現場。
死者是活著進了山里,才被人在那里用槍打死的。
當然,這個結論還有待后續的現場勘察考證——如果林新一能從陳尸現場發現霰彈的鉛丸,那就更加能證明他的觀點。
而現在,順著這種可能性最大的猜測往下推斷:
“降谷警官,你想想...”
“假設兇手是提前和死者在山下會合的。”
“那如果你是死者,你看到一個和自己因為巨額贓款而產生矛盾的熟人,身上背著一把再明顯不過的獵槍,邀請你和他一起鉆到深山老林里‘單獨’談話...”
“你還敢進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