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天尊,大半套法神,三件圣戰,從中午到晚上的收獲,過萬。
難度在于套現!
當然,第一天的裝備大多自用了。
嗯,兩人下午蹺課了,之前那情況不蹺課才怪。
怎么說呢,有點小牛逼,藍極速事件前車之鑒,學校三令五申,身為新生蹺課上網……
晚上,自然要回宿舍的,不然就慘了。
零二年,附近的環境還有些破舊,雜亂,很有一種城鄉結合部風格。不過夜晚卻是鮮活的,這是個越夜越美的地方,而夜晚,無疑是年輕人的。
昏黃的燈光中,還有一些貌似搖滾的人,三五成群。
平心而論,源于個人欣賞風格,并不想怒放生命,飛得更高的王有風來說,頭條汪那種,從來沒喜歡過,總感覺有點嘈雜。
卻又極為喜歡許蔚時光之后那種說是搖滾,更像民謠的風格,藍蓮花,曾經的你,像風一樣自由,都是大愛,幾乎是他當年他騎行長下坡時專屬BGM。
總有一種像風一樣自由,超脫桎梏的感覺。
但是對著附近的很多滾圈的人,王有風觀感卻是相當不好。
本來說,那么多人背井離鄉,為了理想敢打敢拼,這些肯定是值得令人敬佩的,但是架不住總是有老鼠屎。
或許是因為圈子的不同,王有風的能接觸到的,就是那么幾個兜比臉干凈,混在學生圈,靠著別人天真,涉世未深的崇拜,混吃混喝的家伙。
跟朋友一起跟這些人吃過兩次,一個一個點菜時,眼都不眨,面不改色,吃時又極為實在,骨子里帶著千軍辟易的坦然,結賬時又理所當然的抹嘴就走,連句謝謝都沒有,整不好回頭還要罵句,又碰到倆傻逼。
最過分的還有那種,睡著人家姑娘,拿著人家省吃儉用的錢,跟朋友喝酒時還特么吹著牛逼說自己多牛逼,有些女人到底多傻逼。
當然,確實有些女孩說不上來,王有風有幸遇到過一次,還是李昊那傻子大一大二時喜歡的女孩,私下里問他借錢。
當時王有風還有點奇怪,不過考慮是李昊那傻子的初戀,最后還是借了五百。
他也是事后才知道的情況,李昊也被借走了一千,要不是王有風當時搞著奇跡,能支援兩個,那二傻子大概要啃兩個月的饅頭。
一次晚上,王有風見到那女生和那搖滾青年在一起,大夏天的晚上,天氣中帶著悶熱,女孩穿的有點清涼。
王有風當時氣不過,上去問了兩句錢的事,一兩千塊錢,倒不那么重要,關鍵是那口氣,難平。
那貨居然理直氣壯的說了句,我們也得生活。
女孩挽著他的胳膊,連個基本歉意都沒有,王有風就指著他們,你,你們,去你們特么的生活!
那是他在京城唯一一次跟人打架,事后,李昊那傻逼還跟他鬧了幾天別扭。
這件事李昊日后雖然沒說過,但是王有風也清楚,對他打擊很深……
自那以后,在王有風一任一任換著女朋友時,直到二十七歲經人介紹見面之前,這家伙連人女孩的手都沒牽過。
想著,王有風還有點氣,踢了跟在旁邊因為之前網吧的收獲,一臉興奮的二傻子一腳。
沉浸與計算中的李昊被踢了一腳也不氣,反而興奮的跟王有風說道,“我們這一天,上萬塊收獲?”
對這家伙的反應,王有風無奈的搖了搖頭,“錢到手里才是上萬塊,現在,啥都不是。”
雖然被澆了盆水,李昊依然興奮道,“我法神都快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