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封來到馬縣令的政務房內,翻著馬縣令的檔案事跡,卻發現馬縣令不是被他大伯安排在小柳縣任官的。
而是馬縣令的確是有真才實學,在八年前的科舉上,他殿試第七,才被內閣的官員審批,派往了小柳縣任庫房掌管。
又經過三年努力,再加上他大伯的關系走動,最終在四年前任職了縣令。
當時馬縣令任官后,還特意找人過來,給他臨摹了一副畫像,勵志要報效朝廷,感恩百姓。
再看看他當時的畫像。
哪有什么膀大腰圓的老財形象。
反而是手持一把畫扇,身材勻稱,頗有一種文質彬彬的感覺。
張封看到這畫像的第一眼,也不由感慨,歲月真是一把殺人的好刀。
不過短短幾年時間,一表人才、忠肝義膽,文品雙全的馬縣令,就這樣墮落了,變得貪得無厭,亂用職權。
他也從百姓推崇,到百姓厭惡,恨不生啖其肉,飲其血,抽其筋,挫骨揚灰。
張封把他的檔案書卷收起,望向了旁邊的捕快,“過幾日回朝,我會上報內閣,分配新的縣令來小柳縣任職。”
張封說著,向著門外走,“你在本縣任職了幾年。是否還能勝任捕頭一職,輔佐新的縣令?”
“大人!”捕快小跑上前兩步,‘啪嗒’跪在了張封的側身前,“屬下定然不負大人的栽培!”
“起來吧。”張封感覺這無所謂。
因為自己在牢里也聽馬縣令說過捕快的事,知曉這人確實不錯。
那本來就是自己職責所在,勘察貪官,給捕快官復原職,這是很正常的決策。
張封路過他,拍了拍肩膀,在他感動莫名的給他扶了起來。
也在今日。
馬縣令被南巡撫處斬的消息,就在整個縣內傳開了。
張封沒管這些消息如何傳,又傳到了哪里,而是在安排了捕快之后,就回往了華柳城。
也在當天夜里七點。
張封回到城主府之后,也發現華柳城地界的香火,基本已經算是全部收集齊。
但這種收齊,不是那種每個人都信仰自己。
而是城內信仰的人數,達到三成左右,就達到了自己的‘飽和’狀態。
再高,再多的話。
自己境界不夠,就壓不住這些繁雜的眾生念想了。
很可能會走火入魔。
可是僅僅于此。
無數的星火匯聚在元嬰的掌心,讓小鼎的樣子越發凝實,就像是凝練了某種秘寶。
自己的煉化水晶與靈石的速度,又在原有的基礎上再加了一成!
依照這樣去算,最遲后天,自己就應該能凝練元嬰大成的境界!
可也在這時。
張封思索著,神識一掃,卻看到城主笑呵呵的帶著一位白衣青年來到了院內,看似是想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