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不敢多留,便又抱拳說了一聲告辭,便帶著手下快步地離開了。
林桂蘭萬萬沒有想到馮慕華的辦事效率這么高,她昨天晚上剛去求他,他今天就把事情辦了,看來自己沒有跟錯人,自己的男人就是有本事。若是別人幫她辦了這件事,她的心里肯定會心存感激的,但是馮慕華是他的男人,她的人和錢都是他的,他給她辦事其實也是給他自己辦事,又何必去感激?
不過,高興肯定是會高興的,所以等馮慕華回來之后,林桂蘭便又使出渾身的本事去逢迎和服侍馮慕華,搞得馮長官飄飄欲仙。
一晃又是兩天過去了,這天晚上下班之后,馮慕華沒有去林桂蘭那里,而是徑直地回到了家里。溫柔鄉雖然好,但是身為男人,不論在什么時候也不能不顧家,更何況他馬上就要跟文素秋結婚了,家里有一堆的事等著人去做,身為文家的女婿,這個時候不能不長點眼力勁兒。
民國時期,社會的整體思想雖然有了一定的進步,開始舉辦女子學校,讓女孩跟男孩兒一樣去讀書接受教育,但是這個時候人們的思想還是偏保守的,認為女子去上幾年學,認識幾個字也就行了,沒有必要像男人們那樣,非得學出個錦繡前程來。再加上,此時的人們的結婚年齡往往都較早,女子上著上著學就退學結婚的大有人在,文素秋她們學校甚至有一個十四歲的女生上了半年就退學結婚了。
大家沒有覺得有什么惋惜,認為女人終歸是要嫁人的,早幾年結婚反倒是好事,因為可以早生貴子,為家族添丁進口。
所以,聽到文素秋要結婚的消息之后,她的同學們誰也沒有感覺驚訝,紛紛對她表示祝賀。只不過她的老師覺得文素秋冰雪聰明,是個學習的好苗子,就這么嫁人了實在是學術界的損失。不過,民國時期的大環境就是這樣,他也沒有辦法,只能跟其他的同學那樣,祝賀文素秋幾句。
第二天早上,馮慕華正在跟往常一樣,與文家的人一起吃飯,忽然見孫大富急匆匆地趕來過來。
孫大富和文震孟是老交情了,當年馮慕華還沒有崛起的時候,是他幫著文家遮擋了不少風云,所以他來文家是很隨便的,根本就不需要下人的通傳。
孫大富自從沾了馮慕華的光,被提拔為杭州市警察局城西分局的分局長以來,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走起路來虎虎生風,仿佛是年輕了二十歲一樣。
見自己的老朋友孫大富過來,文震孟十分高興,連忙放下碗筷笑著招呼道:“老孫,吃飯了嗎?過來吃點兒,咱哥倆兒可是好久沒有在一起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