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很快便到了崇禎二十一年年底,張明偉會同內部七部以及司禮監,還包括下轄很多衙門一直在忙碌,終于趕在了過年前幾天搞定了事情,報崇禎皇帝御批,頒布天下。
之所以這個事情要如此之久,是因為這個事情并不只是修訂禮制而已,而是禮制關系到戶籍,又要和當下蓬勃發展的社會背景關聯,總之,這一系列的事情都理順之后才能開始做事。
最終,原本只是修訂禮制,最終卻和戶籍革新一起頒行天下了。
大明的戶籍,主要體現是戶帖,上面登記戶種(民戶、匠戶等)、原籍貫、現籍貫、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系等,相當完備。
后來又在戶帖的基礎上建立黃冊,除記錄戶帖項目外,并列徭役稅糧科則。黃冊十年更新一次,十年內的變動也需要記錄在案,用以調整賦役。地籍則另有魚鱗冊,與黃冊并行。
就大明朝來說,戶籍最為有名的是士農工商,這四個是屬于良戶,其中還有一些細分的,包括軍戶,同樣也是屬于良戶的。但是,還有其他戶籍,便是賤籍了。
有因為親屬犯罪逃跑而被發配的人叫驛戶,還有被迫遷徙從事營造的人叫營戶,犯罪的親屬被發配為專門從事藝術和色情服務的人員叫樂戶。
除此之外,在民間從事某些職業的人也被視為賤民,被叫做墮戶,包括從事優伶、娼妓、乞丐、剃頭、抬轎、鼓吹等職業的人。
另外還有疍戶、丐戶等,疍戶是不允許登陸的,常年住在船上,以捕魚為生。丐戶很好理解,只能乞討為生的那種,比如“武狀元蘇乞兒”。
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大戶人家的佃仆、縣衙門的衙役皂隸,也都屬于賤民。
以上賤民中數量最大的,地位最低的就是奴婢。
這些,基本上是每個朝代都有,明朝也不例外。
在大明建國之初,明太祖就把原先元朝的貴族,以及投降元朝的漢人官員,再有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手下的部將,全部貶為墮民。
還有明成祖朱棣起兵推翻建文帝后,把仍然擁護建文帝的官員妻女,貶為樂戶,充當官妓等。
賤籍世代相傳,并且男性賤民不能讀書參加科舉,女性不能穿顏色艷麗的衣服,不能走路的中間,不能與“良民”通婚等。可以說,在衣食住行上面全都有嚴格的特殊要求。
因此,在修改禮制的時候,自然有涉及賤籍禮制這一塊。參與其中的張明偉,便對賤籍提出了異議,強力推動了這次的戶籍革新。
雖然后世的大部分人肯定不認可這種戶籍,至少在華夏大地上是,鄰邦有種姓制度,那是他們的事情,管不著。
不過在這個時代,他們對于這種賤籍也都是習以為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