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田繼續說:“臺里成立這家傳媒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打造《中國偶像》這個品牌,往后還會持續加大投入。現階段,公司的目標,就是把在比賽中取得較好成績的選手簽入名下,當然,對于有合約在身的選手,我們也會盡全力去爭取,只要違約金不高,我們都會為選手兜底。”
鄭謙安靜的聽著,心中急速在思索該怎么應對。
李東田看了鄭謙一眼,笑道:“但是根據下面的人傳來的消息,鄭謙你是不愿意加入我們,是嗎?理由是什么?我想聽一聽。”
鄭謙無語。
理由是什么,不是明知故問嗎?
先不說他在海外被坑五年的經歷,前世快男冠軍陳楚生的遭遇他現在想起來都是倒吸一口涼氣,對于原創歌手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當然是作品。
但當所屬公司規定歌手所創作的一切詞曲版權都隸屬于公司的時候,那感覺就跟拐走了自己的孩子差不多。
這也是陳楚生哪怕賠付兩千萬違約金也要堅持解約的原因。
如果是單純的歌手,簽了也就簽了,畢竟作品來源都是公司出錢出力。
可如果是連續創作出優秀作品的原創歌手,這樣的合同,無異于趴在身上喝血。
再比如張杰,當年《我型我秀》大火之后簽約環球唱片,但被允諾的百萬唱片合約卻連影都沒見,被草草打發了一張專輯收尾,一直不溫不火,合約也捆綁了七年,直接限制了他日后的發展。
后來,還是全國粉絲募資上百萬才總算湊齊了違約金。
資本逐利,你能帶來價值時,資本自然會為你提供永不停歇的發動機。
可一旦你沒有了價值,你的發動機不僅漏油,還得大修,大修的價格甚至能直接買一臺更好的發動機……
在這種情況下,鄭謙當然不會簽入天浩盛世。
于是便說道:“我曾經在海外的經歷相信李總也知道,可能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吧,我不想再受制于人了,我也沒有第二個五年可以再浪費了。”
李東田思考了很久,他的手指敲打著膝蓋,最終開口道:“我不會逼你,所以我們各讓一步怎么樣?”
“你可以繼續呆在原公司,但你們公司需要掛靠在天浩盛世旗下,我們衛視的資源也會向你傾斜,力保你取得前三,哪怕是第一也未嘗不可。而掛靠期限是五年,在五年內,天浩盛世會安排給你最好的業務通告,但是通告費用上,我們需要進行抽成,不需要多,五五分賬即可。”
李東田說的很認真,他沒有開玩笑。
如果是一般的藝人,以李東田的過往手段來看,要么你被我收服,要么就被我打壓,哪里會這么認真的去商量細節,湘南衛視的一把手在業內所擁有的的能量可不是開玩笑的。
但現在,因為對方是鄭謙,是在節目中擁有最強影響力的選手,同時又有成為天王巨星的潛力,再加上對方還是空政文工團炙手可熱的現役干部,連蔡高翔都推崇備至,所以李東田才愿意耐著性子去解釋。
如果換做其他人,哪怕是俞千禧、張秋生這種人氣王,都沒資格讓他一個衛視總監、節目總導演來親自來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