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今天,突然有位重要客人前來拜訪:“您好,霍老師,我是香潭酒業的總經理方為強。”
“您好您好。”霍冬熱情的與方為強握著手,“方總,你客氣了,叫我冬子。”霍冬知道這家香潭酒業,這是唯一一家無視陶雪,卻看中自己青春先鋒的贊助商。
“呵呵,那就托大稱呼你冬子。你這里很忙,我就長話短說。今天之所以過來,就是準備與你簽訂正式的代言合同的。”
“?”霍冬略微有點驚訝。不過也沒興趣去猜測這位方總的用意,“抱歉,方總。這好像不符合我們公司的規定,您應該直接聯系我的經紀人。”
“呵呵,我已經詢問過你們公司。他們告訴我,你的專屬經紀人正好病假,所以讓我直接找你商量。你簽字認可后,你們夢輝娛樂做個備案就能有效。”
“?”霍冬有點啼笑皆非,似乎偶像事業部放權放的夠徹底的,不僅無視,而且連經紀事務都完全交給了自己?就是自己連經紀人的活都干了,那能不能多領一份工資呢?
帶著腹誹,霍冬就接過了方為強手中的協議文本。他細細的看了一遍,立刻就感覺到莫名其妙。并不是這份協議的內容太苛刻,而是里面的條件實在是太優惠了。
在協議中,修改了一次性代言,而轉為了1+3的代言期。在一年期滿后,雙方可以協商未來三年的代言條件,代言費最高上浮100%。并且在同等條件下,香潭酒業擁有優先簽約權。
而一次性的簽字費就能拿到10萬。所要做的僅僅就是——參加香潭酒業官方平臺的帶貨直播活動,一整年不得少于5次。每次支付報酬2萬,外加有效銷售額的10%分成。
此外還有不少可選擇項:
平面廣告5萬元;
電視廣告25萬元;
參加商演等推廣活動,同樣是選擇后,一整年不得少于5次,每次8萬元;
參加香潭酒業的年會,報酬10萬元……
雖然這些可選擇項,全都都是香潭酒業單方面的選擇權,不一定會選擇,要看帶貨直播的效果。但怎么說,這些金額加起來,這也是一份百萬級別的代言合同。
霍冬頓時驚了。別管這個百萬級別里面有多少水分,但起碼可以用在對外宣傳上,也是自己身價的體現。那可是已經達到了二線明星的標準?這個方總又怎么會找到自己這個萌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