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仨人很快就談妥了所有的條件:
解約的條件不變,工作室的條件也不變。就是那個可激活的股權價格,霍冬大嘴一張,定了個夸張的5000萬高價。
雖然有種種理由,但夢輝娛樂還是拋棄了自己,那么就不妨惡心他們一下。咱們太子哥的心胸就是那么寬廣。
汪年、楊耀更是無所謂。反正這是可激活條款。最多三年之內,夢輝娛樂感覺到不值得,放棄行使購買的權利,也不會損失什么。如果萬一購買,那就證明了物有所值,甚至會大大超值,那同樣就是這倆人的功勞。
所以就隨便霍冬去胡亂開價!
吃完飯后,約好了第二天到夢輝娛樂去解約,定好了五年的還款期,每半年還款一次的分期付款。隨后霍冬立刻就踏上了旅程,做起了空中飛人。
雖然那些代言基本都會解約,但能否爭取一下,說不定有人會吃錯藥,真的還是繼續代言合同呢?退一步說,就算沒有繼續代言合同的,廠商給的錢總是需要歸還,但賠償金能否商量一下呢?能少賠償一點也是好的。再退一步說,就算代言費和賠償金都要給,但起碼要給那些廠商說聲抱歉吧?
這是最基本的禮貌。錯又不在那些廠商,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一碼歸一碼,霍冬還是要親自拜訪,給他們一個滿意的交代。
經過差不多一個月的奔波,霍冬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待遇:
像那家運動品牌,他們就比較無情,嚴格按照合約辦事。雖說這次代言不成功,但能拿到上千萬的賠償金,那要賣掉多少運動服運動鞋呢?不拿白不拿,誰會去管那個小偶像的死活呢?
也說不上這些廠商不對,畢竟雙方簽有合同。但這樣的對待總有些不舒服之感。幸好這樣冷酷無情的廠商還是比較少的。
絕大部分廠商比較好說話,答應歸還全部代言費后,有的減免的一部分賠償金,有的索性全部減免。華國畢竟是人情社會,做人就留一線,對沒有保持繼續合作,雙方都表示了極大的遺憾。
但有幾家就比較讓人意外,他們就選擇了轉為休眠狀態。原先的合同就暫時休眠。如果以后霍冬一直被封殺,那就一直休眠。萬一解禁的話,那就繼續履行。甚至這些廠商還按照了代言天數,留下了一部分的代言費。
比如說,那家越野車品牌,他們連簽字費都沒收回,表現是相當的大方。
反正不能再電視等媒體上出現霍冬的形象,還管的了4S店里拉海報發宣傳單嗎?管影視圈的一個破部門,還想咬我們賣汽車的嗎?我們上面也有人!更不用說,媒體還追捧著我們這些廣告大客戶呢。
當然,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這些廠商的產品,在霍冬代言以后,全都有了巨幅的增長。甚至在打人事件后,還有不同程度的漲幅。就像那個越野車的品牌,打人事件后,銷量繼續猛增了30%以上。男人不打幾架,那怎么稱得上“野”呢?配得上我們的越野車嗎?
而且暫時休眠,萬一以后霍冬解禁了呢?那些廠商同樣選擇了賭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