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密集的街道上。
王九九雙手托舉著雙肩包,走一步,停一步。
一雙本該靈動的大眼睛,沒了以前的可愛與俏皮。
轉而神色焦慮,無比煩躁。
大街小巷,市井人家。
幾乎都在議論著,關乎陳素和安華的世紀婚禮。
一路走來,她已經記不清。
自己究竟聽見了多少次陳素的名字,久而久之,越聽越憎惡。
尤其是那些不知底細的人,夸一個踩一個。
三言兩語之下,將那個早早就在自己心里被定義為意中人的大才子楚軒,貶斥的一無是處。
什么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什么他楚軒連給安華提鞋的資格都沒有,更別提,成為陳素這一生的良配。
甚至還有更難聽的話。
什么,爛泥就是爛泥,還妄想鬧出一點大動靜,從而讓陳家高看兩眼,允許他們再在一起?
倘若真的愛一個人,明知自己不配,那就滾得遠遠的。
“你們這群鼠目寸光的臭蛋,知道楚軒真正的身份嗎?”
王九九嘟嘟噥噥,旋即,一腳揚起某顆石子,發泄情感。
抬起頭。
這座鋼鐵城市,凡是高度符合的建筑物,都掛上了安華和陳素的婚紗照,女有貌,男有財。
此一刻的他們,就像凡人仰望的神。
每個路上駐足的身影,都會抬起頭,靜靜凝視幾秒,有羨慕,而更多的是嫉妒,嫉妒這個即將是奉天最幸福,最風光的女人。
以世俗的目光,他們的確門當戶對。
但,陳素其實本該有更好,更合適的選擇,可惜,錯過了!!!
“陳素,我知道婚紗照中的你,笑的越是幸福,內心就越是苦澀。”
抬手遮住眼簾的王九九。
突然奇想,朝著對面陳素的婚紗照,豎起了一個肆無忌憚的中指,“你,才是配不上他的那個人!!!”
再吐吐舌頭。
心情大好的王九九,一路蹦蹦跳跳,返回家中。
金蘭小區,很早之前,就開始動遷了。
遵從那個神秘投資人的意思,小區第一時間,就將‘金蘭’二字,換成了‘九月初九’。
每次回家。
瞧見這個新的小區名。
王九九都會情不自禁的上前撫摸兩把,雖然又有一段時間沒見面了,但她知道,他的心里,有她的位置。
一切,都足夠了。
“九九,今天怎么這么晚回來?”
王母第一時間發現走路蹦蹦跳跳,沒個正形的女兒。
“路上有點事耽誤了。”
王九九聳聳肩膀,沒多說什么。
因為小區動遷,周邊鄰里,都搬出來住了,雖然有點不方便,但想著不久之后,就能喬遷新居。
再不方便,也值得了。
興許是意識到,明天就是全城最備受矚目的世紀婚禮了,也不知道哪位鄰居,心細又聰慧。
竟然弄來一套投影儀。
三下五除二,就折騰出了一套露天觀影區,既能看電視,又能隨時接收到奉天最新的動靜。
“愣著做什么?趕緊吃飯。”
王母招手,吱聲催促還在扭扭捏捏,慢慢悠悠似乎邁不動步子的王九九。
“我沒食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