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兩位歌手的演唱,大家都欣賞完了,他們哪一個更能打動你一些呢,請大家投票吧!”
主持人微笑地說。
觀眾們紛紛拿出自己的投票器開始投票。
“我頭飛哥!你呢?”
“我肯定投飛哥!”
“老楊,你投誰?”
“我本來想投給李在勛,不過聽了飛哥的演唱......我沒有選擇了,我只能投給飛哥!”
“我兩個都喜歡,兩個都舍不得,這可怎么辦啊?”
沒一會兒,投票結果出來了。
主持人看了看結果,有點意外。
“下面,我宣布,李在勛的得票是,74票,恭喜李在勛!”
嘩啦——
掌聲響了起來。
非常熱烈。
但這掌聲卻并非完全送給李在勛。
甚至可以這么說,這些掌聲,大多都不是送給李在勛。
因為現場500個觀眾,李在勛得了74票,那就意味著,剩余的票,都是陳飛的,換句話說,陳飛得到了426票。
陳飛贏定了。
華夏的歌手,贏定了。
而且是以大比例比分贏下這場比賽的。
舞臺上。
主持人深吸一口氣,鄭重道:“下面,我宣布,飛哥的得票是。489票。”
489?
觀眾們聽了,卻都一愣。
這不對啊!
總共都只有500個人,李在勛得了七十多票,那飛哥最多也就是426啊,怎么會有489?
不過很快,大家明白了,有的歌迷,兩個歌手都喜歡,兩個都無法割舍,所以兩個人的票都投了。
可是這好像有點不符合規定呀。
怎么辦?
主持人也笑著道:“親愛的觀眾朋友們,想必大家也看到了,剛才的投票,有點問題,有一些觀眾的投票,可能不符合規定,所以......經過節目組的慎重考慮,決定重新進行一次投票!好,請大家做好準備!”
重新投票?
觀眾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傻眼。
好吧,那就重新投吧!
大家都只得重新拿起了投票器。
很快,結果出來了。
“下面,我宣布新的投票結果,李在勛得票,三十四票,飛哥得票,四百七十六票!”
嘩——
掌聲霎時如雷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