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初學提縱時,沈秋就一直很想試試,自己的速度到底有多快。
自泰山而下,一路回返紹興陶朱山,跨過齊魯,淮南,長江,蘇杭,走直線都要一千五百里路。
就算換快馬,一日行極限的兩百里,算上中途翻山過河,都需要十天左右才能到達。
沈秋從泰安到紹興,中途除了吃飯休息外,一直在全力飛掠提縱,花了多久呢?
五天!
答案是五天。
“馬?”
紹興城中,風塵仆仆的沈秋,正躺在一處隨手找的酒樓二層的木桶里。
衣服丟的到處都是。
他感受著溫暖的水流逝去軀體的疲憊,頭靠在木桶邊,臉上盡是一抹孤獨求敗的高傲。
“呵呵,再快的馬,有沈某提縱更快嗎?”
“嘎嘎”
落在屋中的驚鴻獸,將頭從裝滿美味蠱蟲的碗中揚起,對沈秋叫了兩聲,似是在附和他的說法。
又像是在反問。
“你不算!”
沈秋在水面彈手打來一捧熱水,以真氣包裹,如子彈一樣打向鳳頭鷹。
后者嘎嘎叫著,靈巧如電般的躲開。
“你是長翅膀的,我又沒長翅膀。”
他調笑著回了句,鳳頭鷹也乖乖低下頭,繼續吃自己的蟲子。
五天從泰山趕到紹興,在這個時代,已是驚世駭俗的速度。
依靠正常手段,肯定是做不到的。
如任叔那樣的天榜高手也做不到。
這高手提縱,確實要比馬匹奔馳更快。
但問題是,人會累,馬也會。
再好的馬,都不可能一口氣疾馳一千五百里不休息,高手就更做不到了。
但沈秋,他除了是個高手之外,還有壓箱底的手段。
他是個掛壁。
以劍玉幻夢十倍流速,在撐不下去的時候,只需入夢柱香,又可以恢復精力,精神奕奕的以爆發的提縱。
繼續奔馳。
就和離譜的核動力騎兵一樣,根本不需要考慮休息的問題,莽就完事了。
“一轉眼間,已是大半年不見了。”
沈秋靠在木桶邊,閉著眼睛。
想著愛妻就在百里之外,大半年不見,也不知她好不好。
這想著想著,他就感覺木桶中多了一把“劍”。
習武之人,精力旺盛。
沒辦法的事嘛。
“你激動個什么!”
沈秋低頭看了一眼,他撇嘴說:
“安靜點。”
溫和的通玄真氣于經絡運轉,撫平心中激蕩,那把劍也乖巧的“歸鞘”了。
他洗去身上風塵,又揮起手來,被扔在房中各處的衣物,被公輸巧手的真氣絲線牽引,卷入空中,被揉成一團,丟入一旁的水盆里。
這次回來的匆忙,沒帶換洗衣物。
就這一套衣服,讓沈秋也有些尷尬。
失算了。
這會洗了澡,還得洗衣服,待衣服晾干就不能出去,雖說他有信心,不會讓尋常人看到他的身影,但身為高手的尊嚴,讓沈秋沒辦法做出裸奔的舉動。
好在。
忘川真氣,妙用無窮。
伸手放入水盆,以真氣高速震蕩,不多時,衣物就變得干凈,再以力道扭干衣物,最后以火行真氣游走一圈,將身上衣物徹底蒸干。
比什么滾筒洗衣機方便多了。
呵呵,洗衣機?
再好的洗衣機,有沈某的雙手快嗎?
幾息之后,沈秋穿著一身干凈的衣服,走出房子,戴上斗笠,融入街下人群之中。
總不能空手回家。
浣溪村那里,雖然幽靜,但清苦一些,阿青的性子,也不是能出山采買的那種人,便在紹興走一圈,給青青和玄魚帶點糖餅點心。
再給瑤琴買點胭脂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