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絕對不可能是龐斑的意思,只能是皇帝的意思。要的不單單是葉瀾笙的腦袋,還要葉瀾笙按照他的意思被定罪。
這在沈浩看來完全沒有必要,但或許這就是皇帝的怪癖,就算要誰死都要死在他的想法之內。
當然那,這里面或許還有沈浩暫時沒有想到用意也說不定。
所以真要算起來的話葉瀾笙的這個案子看似是少有的大案要案,可實際上其偵辦難度并不高,根本算不上什么疑難案子。
不過不能光把眼光停留在表面。之前龐斑就提點過沈浩,說他眼界太小,他也自己多加注意,遇事多往遠處看。
葉瀾笙這邊一倒臺,可不是小事,說是朝野震動都不過分。甚至比起之前兵部尚書楊延嗣被擒殺都要惹人驚惶。
畢竟當初楊延嗣被殺是有先帝長時間冷卻作為鋪墊,讓楊延嗣在朝中的影響力衰減。同時又恰逢南面大戰,以及軍伍里的一系列窩案,讓軍中的大佬們人人自危擔心被拉出來當雞殺。注意力多方分散之后也就把楊延嗣的死所帶來的的影響消減到了最低。但即便如此,事后受到楊延嗣牽連的人也不少,以沈浩后來聽說的數字,被株連的人不下千人。
在先帝的多方鋪墊以及南面戰事分走大部分注意力的情況下楊延嗣的死都尚且牽扯如此多人,如今的葉瀾笙又將如何收場?
楊延嗣當初是武職之首,而葉瀾笙何嘗不是文官之首?
而且比起常年羸弱的軍伍一系,文官們可是呼風喚雨了幾十年,若是再拉長時間線往后看,靖舊朝的歷史中大多數的時間里廟堂和各地都是文強武弱。就算軍伍對外打仗連戰連勝,可畢竟戰爭的時間太短,和平時時期那就是文官們的天下。
關系網和勢力的強弱也有直接的關系。文官們強勢,各方面的人脈自然就更傾向于文官一系,因為就算軍伍起勢也持續不久,倒不如一直跟著文官集團的腳步走,總有好處賺的。
在曹國邦主筆的“三十七罪書”里“結黨私營”這可是排名第三的大罪,僅次于“欺君罔上”和“資敵賣國”。
而“結黨私營”這四個字看起來似乎意思直白易懂,但其中的牽扯絕對要比“欺君罔上”和“資敵賣國”來的復雜得多。
怎么定義哪些是正常往來,哪些是“結黨私營”?這里面有標準嗎?怎么拿實證坐實?
或許是因為“結黨私營”這四個字內涵太深,覆蓋太廣,就連曹國邦也沒有在“三十七罪書”里進行具體闡述,只是籠統的用了“朝中魑魅魍魎攀附其上結黨者眾,相互勾連私營私欲,將國法禮法棄之不顧,肆意踐踏律法尊嚴破壞國之根本,其罪當誅!”來給這一項罪名做說明,單單看起來就很空,甚至有種很虛的感覺。
或許曹國邦也是想給自己留點余地,或許是皇帝刻意要模糊這個“結黨私營”的細節。這是要沈浩自行發揮還是要他隔著十萬八千里的揣摩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