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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核準,被告人陳阿瘦盜竊行為,證據確鑿,盜竊財產數額巨大,且被告人阿瘦為累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將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人陳阿瘦,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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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峰看到這份裁判文書時,都有點驚訝,本以為差不多三四年這樣,沒想竟然是頂格宣判。
看來阿瘦這人很幸運。
可以免費吃十年飯啊。
解決了這個小尾巴,李青峰輕松了不少,心情也變得美美噠,不用擔心每天出小區,就有人跟蹤他。
李青峰明白,輕松只是暫時的,只要還在生意場里,就沒有輕松的時候,除非是國字頭那種閉著眼睛賺錢的企業?
趁這段自由的時間。
李青峰加大了海鮮的產量,將蟹籠提升到了50個。
花了半個多月的時間。
李青峰一口氣把儲物空間升到了10立方,同時把倉庫租金一次性繳齊。
“阿貴,休息兩天。”
“沒事,老板,我一點都不累。”
李青峰白了他一眼,你不累,老子要累死了,每天不停地收蟹籠,腰他媽都快斷了。
在這樣搞下去。
有命賺錢沒命花。
好在儲物空間,終于提升了,可以搞一艘帶收籠器的捕魚船。
到時候,就不用人工拉蟹籠了。
應該會輕松很多。
“放假了,放假了,回去多陪陪你女朋友,省的她背后罵我資本家。”
阿貴撓著頭:“她沒罵你資本家,她罵你黑心老板。”
李青峰:......
“我要去外地一段時間,兩天后,要是沒回來的話,你就自己去海鮮市場進貨吧。”
“好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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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峰交代完后。
直接前往了東三島,處理那家新注冊公司的事情,同時跟老吳對接一些事情。
他已經幫他找了好幾條漁船,照片也發了過來,有普通的釣魚船、捕魚船,也有地籠船。
上島后。
李青峰跟老吳先去看了幾條漁船,李青峰看中一艘帶有起籠器的。
跟船老板談了價格后。
當場就給買了下來。
這次李青峰并沒有用私人名義買,而是用自己在島上注冊的那家青峰漁業公司進行購買。
買完后。
李青峰把漁船拉去重新上了一遍漆,順便將船上的設備又給維護了一遍。
在漁船維護時。
李青峰、老吳以及他的攝影助理阿炮,又去了上次那家海鮮飯店吃飯。
這頓飯,老吳依舊不肯讓他買單。
原因是阿炮要走了。
老吳拿出了一包七匹狼,這是本地人常抽的一款香煙,喜歡淡點的抽藍七,重口味的抽白七,經濟可以的抽軟七。
老吳抽的是白七。
由于知道李青峰沒有抽煙,也就沒有遞給他。